忠峒安抚司
明清时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永乐四年(1406)建置。治所位于今湖北宣恩县东南。前身为元代湖南镇边宣慰司,洪武初年之沿边溪峒长官司。清初,以土官田楚珍归附,应命从征播州(治所在今贵州遵义市,一说在今绥阳县附近)有功,准世袭。雍正十三年(1735,一作十二年)清政府实行改土归流,辖地并入宣恩县。
明清时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永乐四年(1406)建置。治所位于今湖北宣恩县东南。前身为元代湖南镇边宣慰司,洪武初年之沿边溪峒长官司。清初,以土官田楚珍归附,应命从征播州(治所在今贵州遵义市,一说在今绥阳县附近)有功,准世袭。雍正十三年(1735,一作十二年)清政府实行改土归流,辖地并入宣恩县。
即“宝堂寺”(1523页)。
见“夏不鲁罕丁”(1851页)。
珞巴族阿帕塔尼部落方言音译。旧时供氏族祭祀用的小屋。由有一定联系的2个或3个氏族共同使用。珞巴族风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西巴霞曲流域。凡氏族内的重要宗教活动都在此举行。凡战争胜利品,在没作最后处理前,均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岷州卫,居州境外(地在今甘肃临潭)。成化十八年(1482),其首领札石革等入朝贡马及盔甲等物,赐宴并彩缎、织、钞有差。后,其首领、僧人于弘治七年(1494)派族人俺奔、十一年(149
藏语音译,“本”意为“官”,“七本”即“七官”,为唐代吐蕃七种主要职官的统称。各有职司,分别掌管吐蕃社会各具体经济部门或行政事务。据《德乌佛教史》载,“七本”依次是:域本(地方官)、玛本(武官或军官)
蒙文史籍。音译《沙拉·图吉》,简称《大黄史》、《黄史》、《蒙古黄史》。学术界对其作者说法不一,一说为喀尔喀台吉图巴,一说为善巴达尔·绰克图·阿海,又一说为鄂尔多斯部的图巴济农。约成书于清崇德八年至康熙
见“苏克苏护河部”(1009页)。
?—1824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姓瑚锡哈哩氏,字玉亭。乾隆三十三年(1768),由翻译举人考取笔帖式。三十六年,中举人。累官至内阁学士,历任盛京兵部、户部侍郎,后兼管奉天府。六十年,以袒护旗员,下
西域古地名。见《元史·世祖本纪》。同书又作罗不。至元十九年(1282)九月,世祖忽必烈批准在罗卜立驿。《马可波罗行纪》等书云其地为一大城。即今新疆若羌县。
?—1659清朝武官。蒙古正蓝旗人。喀尔诺忒氏。世居喀喇沁地方。初任护军校。顺治十一年(1654)征广东,击南明安西王李定国于新会县,败之于广西横州江岸。以功授云骑尉。十五年(1658),从征南明军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