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
古印信。已收存者有3颗。为乾隆四十年(1775)颁给的官印。形方,边宽10.6厘米,厚3.1厘米。背有小型虎纽,高6.5厘米。边镌有满汉文合璧“乾隆肆拾年九月口日”、“礼部造”、“乾字伍百肆拾伍号”、
拉祜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澜沧县拉祜族地区表示长度的单位。过去当地拉祜族人对量度的观念十分淡薄,普遍以人的上肢关节之间的距离表示长度。一个“带鲁”为两臂伸开的长度;中指到肘关节之间的长度称“带架”;大拇
书名。一译《东方诸国旅行纪》。13世纪时天主教方济各会教士卢布鲁克(Guil-laume de Rubruquis,约1215—1270,法国人)著。1253年,作者携法兰西国王路易九世信件,赴蒙古传
元代地名。又译呼兰齐勒。位于蒙古国都城和林(又作哈刺和林,今蒙古国哈尔和林)西北。为岭北行省手工业聚居地之一。定宗二年(1247)途经其地的张德辉著《塞北纪行》(又作《岭北纪行》)载,其地“乃奉部曲民
?—1903清朝将领。字子约,满洲镶白旗人。古城驻防。以古城为回民起义者陷,全家被杀,遂投效文麟部清军,以智勇抗击,解西安及敦煌之围,赐号“坚勇巴图鲁”,充古城协领。西陲告宁,置屯田,修兵房。光绪十四
?—1768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姓那拉氏。乾隆二十年(1755),翻译举人,历官吏部主事、员外郎等。三十一年(1766),擢湖广荆州右翼副都统,历礼部、工部侍郎,署户部侍郎。三十二年初,兼署兵部侍
清初京畿单身(无地)汉人投充旗下当差者之称。按照清政府规定,单身投充者每人给“一绳”之地。嘉庆《清会典事例》卷905《内务府·屯庄》项下载:“带地来充者,为投充人;单身投充愿领地纳银者,每给一绳地(合
即“从太山”(321页)。
见“哈克那札尔汗”(164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