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基热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珞巴语苏龙方言音译,“恨”意为“树草”、“庄稼”,“基”意为“砍伐”、“收割”。专指服农业开耕、收割的人役。由男女各投役若干天。期间由主人供食。收割季节需向主人赠送若干野兽干肉等物。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珞巴语苏龙方言音译,“恨”意为“树草”、“庄稼”,“基”意为“砍伐”、“收割”。专指服农业开耕、收割的人役。由男女各投役若干天。期间由主人供食。收割季节需向主人赠送若干野兽干肉等物。
见“庄秃赖”(877页)。
见“阿旺簇勒提木”(1245页)。
金将领。上京路(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猛安人。女真族。夹谷氏。明昌五年(1194)进士。由泰州防御判官,累官刑部主事,改蓟州副提控,驻军大名(今河北大名县)。迁翰林待制,为宿州提控。率部镇压山东反金起义军
清朝将领。纳西族。云南丽江大研镇人。字如膏。未弱冠即从军远征,因功补云南抚标左营把总。咸丰六年(1856),云南起义军杜文秀据大理城,战事波及全滇西。他先驻扎巨甸窥度形势,后同姚得胜一起附杜军,受官职
青海省方志,清龚景翰编撰,金台人李本源校。景翰、字海峰,一字惟广,福建闽县人,乾隆五十七年(1792)以平凉知县调署循化。全书8卷,28个子目。成书于乾隆五十七年。青海人民出版社依据甘肃省图书馆所藏清
见“那颜”(928页)。
藏语音译,意为“盗匪”。见于清代史籍,指西宁廓罗克、四川瞻对等地藏族之在里塘、巴塘纠众抢掠往来商旅及贡物者。乾隆十一年(1746),制订惩处条例,规定:抢劫财物为首者以三九罚,从者以一九罚,赔失主;伤
见“石抹九柱”(454页)。
书名。陈顾野王撰。凡5篇。《隋书·经籍志》谓其钞撰众家之言之作。内有瓯、骆、交趾记事。已佚。《初学记》、《太平御览》、《太平寰宇记》等有摘引。王谟辑入《汉唐地理书钞》。
新疆河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或作额米尔河、额米里河。位于新疆北部。源出额依赛山(萨里山),流经今额敏县,下游注入“图古勒池”(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境内阿拉库里、萨色克库里、乌雅雷库里三湖的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