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法
十六国时期南燕将领。鲜卑慕容氏。晋隆安二年(398),从后燕丞相慕容德自邺(今河北临漳西南邺镇)徙滑台(今河南滑县)。同年,慕容德称燕王后,受封中军将军。败晋宁朔将军邓启方等于管城。三年,随从收降徐、兖,受封兖州刺史,镇梁父(治今山东新泰县西)。南燕太上元年(405),慕容超即位后,封征南大将军、都督徐、兖、扬、南兖四州诸军事。因原轻慢超,结怨,又以德死不奔丧,受责,遂于次年结慕容钟、段宏谋乱,兵败,奔北魏。
十六国时期南燕将领。鲜卑慕容氏。晋隆安二年(398),从后燕丞相慕容德自邺(今河北临漳西南邺镇)徙滑台(今河南滑县)。同年,慕容德称燕王后,受封中军将军。败晋宁朔将军邓启方等于管城。三年,随从收降徐、兖,受封兖州刺史,镇梁父(治今山东新泰县西)。南燕太上元年(405),慕容超即位后,封征南大将军、都督徐、兖、扬、南兖四州诸军事。因原轻慢超,结怨,又以德死不奔丧,受责,遂于次年结慕容钟、段宏谋乱,兵败,奔北魏。
见“佛阿拉”(1096页)。
蒙古部名。元太祖成吉思汗十六世孙格哷森札札赉尔始称所部为喀尔喀。至其玄孙衮布伊勒登,为喀尔喀西路台吉,隶札萨克图汗。清康熙元年(1662),札萨克汗部发生内讧,汗旺舒克被同族罗卜藏台吉额璘沁所杀,部众
元法令类编。已佚。《永乐大典》录有其文,见卷1595、卷14686至14695。卷1595《元漕运二》收录世祖至元三年(1266)至英宗至治三年(1323)有关漕运的规定;卷14686至14695收原
高句骊国第五世王解忧(一作解爱娄)的谥号。解忧于汉光武帝建武二十四年(公元48)继位,二十九年(公元53)死,此为其死后国人所尊加的谥号。
蒙古“林木中百姓”(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即森林诸部)之一部分。成吉思汗二年(1207),为术赤招降。
※奚族之一部分。唐代末年※契丹崛起,奚族为其所役属,后因不堪受虐,部分西迁妫州(今河北怀来)北山投唐,称“西部奚”,余部自阴凉河(今内蒙赤峰南锡伯河)移居古北口外琵琶川(今辽宁建昌县境)一带,称“东部
见“中尚监”(294页)。
旧时西藏墨脱宗门巴族地区农奴等级之一。相当于藏区的差巴。约占全宗(相当内地县)农户的92%,是农奴阶级的主体,差和乌拉的主要承担者。领种一定数量的差地,享有对村社公有土地※基萨的使用权。人身依附领主。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张秀眉”(1180页);“咸同起义”(1617页);“黄飘战役”(2022页)。
?—1800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完颜氏。副将军查弼之孙。袭世管佐领,兼轻车都尉,累擢建昌总督。乾隆五十三年(1788),擢福州将军,代署总督。嘉庆元年(1796),授总督。四年(1799),署吏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