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
明末至解放前保安族社会中农民阶级的一个阶层。其来源主要为破产流落该地的农民及当地的孤儿与无房地、无依靠者。政治经济地位较长工略高,稍有自由。租种土地,与贫苦农民一样遭受剥削与压迫。平日要承应地方头人的差役,向寺院交纳土地税(响卡),向官府交纳银两和牲口草料。若为地主招纳,全家人须住进地主家,租种一些贫瘠的土地,收成的一半交给地主,并要世代为地主进行无偿劳动。解放后已不存在。
明末至解放前保安族社会中农民阶级的一个阶层。其来源主要为破产流落该地的农民及当地的孤儿与无房地、无依靠者。政治经济地位较长工略高,稍有自由。租种土地,与贫苦农民一样遭受剥削与压迫。平日要承应地方头人的差役,向寺院交纳土地税(响卡),向官府交纳银两和牲口草料。若为地主招纳,全家人须住进地主家,租种一些贫瘠的土地,收成的一半交给地主,并要世代为地主进行无偿劳动。解放后已不存在。
蒙古语称“哈木济尔噶”,意为“随从附丁”。清代被指定为蒙古王公贵族私人服役的人。亦属※阿勒巴图的一部分。清顺治时(1644—1661),为示怀柔与笼络,从箭丁中选出部分人充当蒙古王公贵族的随丁,专为主
蒙古国将领。又译赤脱儿、者迭儿。斡剌纳儿氏。※阿术鲁(阿察儿)子。初随父从铁木真(成吉思汗)统一蒙古诸部。南宋开禧二年(1206)蒙古国建立时,以功封千户长。太祖十四年(1219),随从西征,隶皇子窝
书名。黄维翰撰。24卷。1922年刊印。该书参阅史籍91种,编录自汉魏迄清末,1700年间黑龙江地区历史人物451人的传略,其中满族及其先民所占比重较大,对研究黑龙江地方史和满族史有一定参考价值。有刊
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一译曼济。绰罗斯氏。※策妄多尔济那木札勒同高祖兄弟,※小策凌敦多布长子。雍正九年(1731),随父领兵进犯喀尔喀,受命带兵3千攻掠鄂尔海、锡拉乌苏诸地,被击败,集残众自哈布塔克
藏语音译。义译为“需要的人”。解放前四川西部和西藏昌都地区农奴中的一个等级。与西藏其他地区的※“堆穷”相似,是头人或大※“差巴”的附属户。地位低于一般差巴。一般不占有份地,仅由领主或大差巴给予一小块“
又称“奔柴”。佤语音译。意为“做鬼的人”。解放前云南佤族地区对巫师的称呼。每个村寨有数个或十多个不等,通晓各种宗教仪式,会念驱鬼咒语和看鸡卜,除主持大的宗教祭祀活动外,还专门替人杀牲驱鬼治病。所取报酬
宋时壮族地区重镇。治所在钦州(今属广西)港口。领钦州7所羁縻峒,并司※钦州博易场。由朝廷置寨官、土丁,以监控峒官,迎送交趾(今越南)往来商人。
参见“孟杰路军民总管府”(1558页)。
古族名。一作样磨,又译牙格马。唐代游牧部落九姓铁勒之一支。语言属突厥语族。初分布于热海(今伊塞克湖)与喀什噶尔(今喀什)一带,北与葛逻禄为邻,以那林为界。经济以游牧为主,兼营耕作。唐初于其地置咽面州,
即“阿儿剌”的复数。见“阿儿刺”(119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