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
明末至解放前保安族社会中农民阶级的一个阶层。其来源主要为破产流落该地的农民及当地的孤儿与无房地、无依靠者。政治经济地位较长工略高,稍有自由。租种土地,与贫苦农民一样遭受剥削与压迫。平日要承应地方头人的差役,向寺院交纳土地税(响卡),向官府交纳银两和牲口草料。若为地主招纳,全家人须住进地主家,租种一些贫瘠的土地,收成的一半交给地主,并要世代为地主进行无偿劳动。解放后已不存在。
明末至解放前保安族社会中农民阶级的一个阶层。其来源主要为破产流落该地的农民及当地的孤儿与无房地、无依靠者。政治经济地位较长工略高,稍有自由。租种土地,与贫苦农民一样遭受剥削与压迫。平日要承应地方头人的差役,向寺院交纳土地税(响卡),向官府交纳银两和牲口草料。若为地主招纳,全家人须住进地主家,租种一些贫瘠的土地,收成的一半交给地主,并要世代为地主进行无偿劳动。解放后已不存在。
1299—1327元代乌思藏高僧、仁宗、英宗、泰定帝三朝帝师。出身于萨迦款氏家族。为萨迦派第五祖※八思巴之侄孙,萨迦寺座主达尼钦波·桑波贝之子。元至大二年(1309),被元武宗迎至大都(今北京)。延祐
明代湖广龙潭土官。土家族。任龙潭(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安抚使。据《明史·湖广土司》载,“素贪暴,据支罗洞寨,以睚眦杀人,系狱”。其子黄中以随征白草番功为之赎罪。出狱后益骄,同子结李仲实等,恣行于四川云阳
见“纳木河卫(一)”(1272页)。
书名。中国伊斯兰教经师传记。1册,不分卷。清康熙年间赵灿著。灿,回族。江苏晋陵(今常州武进县)人。出身伊斯兰教世家,著名经师舍蕴善(起云)弟子。此书初稿成于康熙三十六年(1697),后经增补,于康熙五
即“裴满达”(2448页)。
蒙古语音译,又译达尔和坦,意为“免除赋役者”或“有功之人”。清代,蒙古※阿勒巴图”(承担赋役的人)中的富有者,因作战、服役输财有功等原因,被世代、终身或定期若干年豁免赋税和劳役。享有这种权力的人被称为
见“李存勖”(1030页)。
见“图鲁部”(1437页)。
见“哈烈”(1630页)。
1587—?明末清初青海地区高僧。藏族。系甘禅寺之修建者。四世班禅大弟子之一。出生于哈勒兹地方。在佑宁寺以戒行谨严著称。师事嘉赛活佛,学习《集类学》等。赴卫地叩谒四世达赖云丹嘉措,拜郭芒扎仓之贡如·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