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西贝丹
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高僧。藏族。※宗喀巴弟子。西藏哲蚌寺创建者,尊称绛央却杰(意妙音法尊)。出生于桑耶地方,于泽当寺出家。从桑浦寺聂贵仁桑等听《波罗密多经》、《因明学》;随觉摩垅大堪布噶喜瓦学习《律藏》、《具舍论》;在甘丹寺从宗喀巴学习《中观论》、大小《菩提道次第论》等。广听诸种经典,博学多识,能背诵百部经论。后返泽当寺,任执事。从宗喀巴受比丘戒。由内邬宗宗本南噶桑波为施主,帕竹政权属下贵族资以庄园,于明永乐十四年(1416)创建哲蚌寺,任住持,广传显密二宗达30余年。
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高僧。藏族。※宗喀巴弟子。西藏哲蚌寺创建者,尊称绛央却杰(意妙音法尊)。出生于桑耶地方,于泽当寺出家。从桑浦寺聂贵仁桑等听《波罗密多经》、《因明学》;随觉摩垅大堪布噶喜瓦学习《律藏》、《具舍论》;在甘丹寺从宗喀巴学习《中观论》、大小《菩提道次第论》等。广听诸种经典,博学多识,能背诵百部经论。后返泽当寺,任执事。从宗喀巴受比丘戒。由内邬宗宗本南噶桑波为施主,帕竹政权属下贵族资以庄园,于明永乐十四年(1416)创建哲蚌寺,任住持,广传显密二宗达30余年。
金代苛捐杂税名目。《金史·食货志》:“官田曰租,私田曰税。租税之外,算其田园、屋舍、车马、牛、羊、树艺之数,及其藏镪多寡,征钱曰物力”。上自公卿大夫,下至民庶,皆征之,无苟免者。近臣出使外国,以其受有
官名。清代改明时土州判官为土州判,秩从七品。为世袭文职土官。主要管理本辖区的土民事务,修职贡,纳租赋,供证调。颁给印信、号纸、顶戴。其承袭、革除、考核、升擢、降调隶吏部。为数甚少,仅广西阳万州1人,云
元明清时期中央王朝在部分民族地区授与各级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原有地区和人民的一种政治制度,即对民族地区的土著首领“假以爵禄,宠之名号”,使其仍按传统旧俗管理原辖区及百姓,通过他们对民族地区实行间接统治
爵名。清代宗室中爵秩之一。沿袭古代武散官之称。在※“清宗室十四等封爵”未定之前,内有“入※八分”和“不入八分”之别;之后,仍加“奉恩”者概入八分。崇德元年(1636),始立此爵,时初创九等封爵,以列第
书名。明蒋彬撰。1卷。成书于嘉靖十一年(1532)。云南省图书馆藏有传抄本。内容记载从远古传说到明兵入滇时期,南诏国王乌蛮蒙氏、大理国王白族段氏的主要事迹,材料多来源于《白古通记》(白文)。保存原书资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足力盖札萨克旗、居力盖札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辅国公济克济札布为罗卜藏丹津胁叛。二年,悔罪降清。三年,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
即“处罗可汗”(588页)。
见“曷苏馆”(1652页)。
十六国时期羌人首领。又称雷征东。原居新平(今陕西彬县),为部落酋帅。前秦太初二年(387),率众降苻登,拜征东将军,将兵在外。四年(389)十二月,闻后秦主姚苌遣使诱招苻登,遂急驰见登,以苌多诈,不可
今长白山在南北朝至隋代的名称。古称不咸山,一作徒太山,亦称太皇山、大白山。“从太”为靺鞨语,中原人称太皇。近世研究者或说“徒”为“从”之讹,或以“徒太山”为是。有谓“太皇”之“皇”本为“白”之误。古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