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河路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五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为今住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布特哈旗境内的鄂伦春人。初下置1佐,后设2佐。原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改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呼伦贝尔城管理,伪满洲国时废。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五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为今住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布特哈旗境内的鄂伦春人。初下置1佐,后设2佐。原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改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呼伦贝尔城管理,伪满洲国时废。
见“速温河卫”(1841页)。
见“土尔扈特南后旗”(73页)。
古地方政区名。汉武帝亡卫氏朝鲜后,分其地置4郡,其为4郡之一,元封三年(公元前108)置。因处真番部族(其名燕时已见)居地而得名。下领15县。所在有南北二说。主南说者或认为其辖境有朝鲜半岛黄海道大部、
?—1585明代云南罗雄州土官。彝族。初,其父为罗雄州(治今云南罗平县东北)营长,嘉靖(1522—1566)中,被土知州者浚杀害,母怀孕被夺后,生继荣。及长,屡图替生父报仇。者浚年老,以其袭土知州职,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小峡贝子旗或哈尔格贝子旗。康熙五十五年(1716),准噶尔部台吉卓哩克图和硕齐孙阿喇布坦率众附清,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二佐领半。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
见“安清”(904页)。
官署名。魏、晋始设,掌朝廷制诰诏令。隋、唐为全国政务中枢。辽、夏、金沿袭。元代为中央最高政务机构,典领百官,会决庶务,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行政、军事、监察大权。太宗三年(1231),为适应对中原汉地统
清朝政府在正俸之外按等级另行支给官吏的银钱。在新疆,初由政府发给执照,令伯克在乡间自行筹措。乾隆四十年(1775)后,改为由政府征收并发放。执掌税务、词讼、水利等伯克因属肥缺,不予支放,称“不支养廉伯
?—1235西辽人。起儿漫首任忽都鲁汗。西辽天禧三十三年(1210),为花剌子模所擒获释,封为哈只不。继因其首领摩诃末为成吉思汗所攻,出逃,他率众赴伊剌克投奔算端该牙思丁,成大异密,受任亦思法杭(今伊
①契丹语音译。“无极”之意。宋人余靖在庆历三年至五年(1043—1045)先后三次出使契丹,颇晓契丹语。曾在辽兴宗的筵席上作汉语与契丹语交杂的《北语诗》,受到兴宗赞赏。内有“圣寿铁摆俱可忒”句(见《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