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河路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五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为今住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布特哈旗境内的鄂伦春人。初下置1佐,后设2佐。原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改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呼伦贝尔城管理,伪满洲国时废。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五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为今住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布特哈旗境内的鄂伦春人。初下置1佐,后设2佐。原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改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呼伦贝尔城管理,伪满洲国时废。
珞巴族部落名称。分布在西藏东南部的米林县及马尼岗、梅楚卡一带。分萨及、达芒、东鸟、海多、另腰、崩英、嘎若等7个氏族。传说其祖先※阿巴达尼和藏族祖先阿巴达洛是兄弟,原住西藏工布地区,后阿巴达尼及其子孙越
西夏文译汉文政书。原书唐吴兢撰,10卷。西夏文译者佚名。木刻本,蝴蝶装,共27面。页面22.5×14.5厘米,面8行,行间有竖格线,行15字,版口有书名和页码。存第四、第五卷的各一部分。1909年发现
景颇族的景颇支语(载瓦支语称“吾戈拢”)。原指景颇族原始社会时期所实行的共同劳动,平均分配方式。当时生产资料公有,没有阶级,没有剥削。后来随着私有制的发展,个体家庭经济的确立,逐渐演变为一种换工方式,
?—1232南宋时琼山黎族起义首领。海南岛琼山县人。黎族。不堪地方封建官府压迫,于绍定四年(1231)在琼山聚众起义,自号“南王”,邻近村峒黎人闻风趋附。率义军相继袭击临高、澄迈、文昌等县,进而大举围
佤语音译。“克里姆”意为“大伙做”,“麻”即“耕地”。解放前云南省西盟佤族地区对合伙耕种的称呼。佤族社会虽以个体家庭为经济单位,但普遍存在二三户联合耕种,其原因有:耕地为双方所有,一方缺乏土地、种子或
见“耶律佛顶”(1313页)。
?—1852清朝将领。满洲正红旗人。索佳氏。字远芳。道光六年(1826)随军平息张格尔煽起的南疆西四城叛乱。因功升兰翎长。八年,由护军校升护军参领、营总翼长。二十一年(1841),为防英军入侵,随御前
官名。明朝授予归附的少数民族首领的职衔,秩从一品,地位仅次于土都督,参见“土都督”(66页)。
绥远地区蒙汉军民抗击日伪侵略军的战役之一。伪蒙古军政府成立后,日本侵略者在锡林郭勒、察哈尔2盟建立了殖民统治,曾于1936年11月,以察哈尔为基地,发动全面侵绥战争,德王(德穆楚克栋鲁普)派伪蒙军一部
见“狐偃”(14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