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河路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五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为今住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布特哈旗境内的鄂伦春人。初下置1佐,后设2佐。原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改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呼伦贝尔城管理,伪满洲国时废。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五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为今住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布特哈旗境内的鄂伦春人。初下置1佐,后设2佐。原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改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呼伦贝尔城管理,伪满洲国时废。
蒙古语音译。又译火因亦儿干。“槐因”意为“森林”,“亦儿坚”意为“百姓”,《元朝秘史》释为“林木中百姓”,又称“森林民”。《史集》称:“有些蒙古部落,其禹儿惕(营盘)在森林附近,便被称为槐因亦儿坚,即
?—1648清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姓佟佳氏。※扈尔汉第四子。后金天聪八年(1634),任参领,略明锦州,迎察哈尔部来归诸宰桑。清崇德二年(1637),随武英郡王阿济格奋勇攻取皮岛,赐巴图鲁号。寻晋都
1634—1718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兆佳氏。顺治十一年(1654)翻译举人,授工部七品笔帖式,累迁内阁侍读、刑部员外郎。康熙十三年(1674),署骁骑参领,随扬威将军阿密达讨王辅臣。十五年,随征
畋猎。古有春蒐、夏苗、秋狝、冬狩之分。清代沿袭古制以三秋畋猎称此。木兰秋围是其典型,最为注重,以为国典。凡臣属皆编入“围班”,轮年赴应,每举以20日为率,岁耗银以几十万计,意在使八旗官兵肄武习劳,演练
参见“巴嘎达”(409页)。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木工制作和工匠作坊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居于台湾山地的高山族一支。人口有62439人(1975年)。18世纪中叶以前,主要居住在浊水溪一带,后逐渐向东迁移,分布甚广,从台中县的埔里至东部花莲港以北的广大山区,沿浊水、北港、大甲、大安、后垅、
参见“三顺王”(49页)。
见“塔海绀卜”(2161页)。
西迁回鹘在中亚建立的伊斯兰化王朝。亦称“葱岭西回鹘”、“黑汗王朝”、“伊利克汗王朝”、“阿弗拉西亚勃王朝”等。王朝起源,除回鹘说外,尚有葛逻禄、样磨、处月、突厥、土库曼等诸说。唐开成五年(840),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