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
即“夫余”(223页)。
即“夫余”(223页)。
?—1456明景泰年间苗族起义首领。湖广武冈(今湖南武冈)人。苗族。初充广通王徽炸府家僮。景泰二年(1451),徽炸欲主天下,命其与苗民联络起兵攻武冈。事败,徽炸降为庶人,他仍留在苗民中继续活动。六年
高句骊国第三世王无恤的谥号。亦称“大解朱留王”或“大朱留王”。无恤于新莽天凤五年(公元18)继位,汉光武帝建武二十年(44)死,此为其死后国人所尊加的谥号。
毛南族乡规民约。又称“龙缓”。流行于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上南、中南和下南地区。由各村、峒民主推选有名望的老人共同制订,以维护地方的利益。内容包括抗拒外来侵犯和维护当地风俗、山水两个方面。违犯规约者由
见“沮渠蒙孙”(1513页)。
?—1705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又作固木布,号阿齐巴图尔。博尔济吉特氏。青海※固始汗第三子达兰泰子。初驻牧嘉峪关外。清顺治十三年(1656),以叶尔羌汗国尝夺其属,乘叶尔羌使者克拜率三百人入贡、抵
清代满族女诗人。号四焉主人。乾隆初闽浙总督喀尔吉善女孙,湖广总督定长女,宗室举人绵成母。早寡,以节赐旌,著有《竹屋诗钞》。
壮、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流行于广西泗城州(军民府),今红水河两岸。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谓之亭田。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
侗族自称。又称“更”或“金”。参见※“侗族”(1458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默伦河卫,并说清代默伦河在吉林城(今吉林市)东北,与阿勒楚喀河(今黑龙江省阿城县东阿什河)河源相近。
汉代匈奴部落名。见“温犊须”(22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