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秃猛可
见“达延汗”(726页)。
见“达延汗”(726页)。
藏语音译。意为“一三四六”,表示藏历十三饶迥第四十六年铸造。西藏地方铸造的银币之一。其正、背图案与※“九松西阿”相同。因掺铜过多,日久生弊,及西藏地方不产铜,从内地运入道路艰难,乾隆五十七年(1792
见“拓跋邻”(1356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雅鲁卫。洪武十五年(1382)二月,千户皂化归明。永乐六年(1408)三月,与兀鲁罕河等8卫同时设立。在雅兰河(前苏联滨海边区塔乌河)流域。万历四十二年(1614),
见“拽剌”(1620页)。
西藏珞巴族对来自异氏族定居户的称谓。亦作纽磅、纽巴,珞巴语音译,意为“无地人”、“他氏族人”。须得到住地氏族或村寨首领同意后方能定居。经济生活以打工、开垦村公有林荒地、经营绝嗣和外迁户的土地,或借蓄奴
参见“马甲”(154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克鲁伦河。东至乌兰温都山接本部右翼左旗界,西至塔奇勒噶图山接本部左翼中前旗界,南至阿尔图山接本部中末右旗界,北至哈喇莽赉山接本部右翼前旗界。有佐领2。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
见“弘慈寺”(645页)。
佤语音译。解放前云南孟连海东一带佤族村寨对租借土地的称谓。解放前当地佤族已进入初期封建社会,内部出现了占有土地的不平衡,普遍产生租借土地的现象。由于当地佤族社会仍保留母系氏族社会的若干残余,土地由妇女
即“鸿台吉”(21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