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民族起源>抢婚

抢婚

亦称“掠夺婚”、“窃婚”等。男子从其他氏族或部落掠夺妇女为妻妾的婚姻形式。原始社会对偶婚的形式之一。产生于母系氏族的夫从妻居向父系氏族的妻从夫居之过渡时期。男子地位提高后,不愿再到妻方服役,遂以强制或半强制手段,迫使某些不愿离开母家的妇女移居夫方。原始社会末至奴隶社会阶段,部落首领和奴隶主视妇女为重要财产,在对外战争中大量抢掠妇女,美者留作妾,其余赐予下属或士兵,以增殖人口。有学者称此为“师婚”,实即抢婚形式之一种。据古籍载:乌桓、肃慎、西戎、吐谷浑、室韦、瑶、爨、僰等少数民族,皆有抢婚习俗。20世纪40年代残存于我国少数民族中的抢婚,大致有三类:其一为抢掠婚。男子看中某女后,邀男伴掠女为妻,迫使女子和家人接受既成事实,然后补交聘礼。其二为偷婚和拉婚。前者是男女双方相爱后,女方父母反对,女子私约情人偷跑成婚;后者是由双方父母包办订亲,女子反对,女家协助男方将姑娘拉走。其三为佯抢婚。即双方家庭与当事人均已同意,由于承袭古风古俗,或因男方家贫,无力操办婚事,采用抢婚形式结成合法夫妻。以上婚俗不同程度残存于土、瑶、侗、壮、苗、布依、水、羌、彝、白、傣、景颇、傈僳、纳西、哈尼、阿昌、僜人、珞巴、赫哲、蒙古、鄂温克、鄂伦春、朝鲜、东乡等族中。惟某些民族已不准抢少女,只许抢寡妇,否则将引起纠纷甚至械斗。此外,高山、乌孜别克、柯尔克孜等族的婚礼,也留有古代抢婚的痕迹。过去,抢婚曾被某些统治阶级利用,以掠夺年轻美貌的平民姑娘为妾。关于抢婚的起源,存在不同的看法,有学者认为是氏族社会初期男子显示英雄行为的产物。

猜你喜欢

  • 蓝氏城

    见“蓝市城”(2316页)。

  • 温慎

    即“许兀慎”(921页)。

  • 安顺府

    行政区划名。明置。元为普定府,后改普定路,属云南。明洪武(1368—1398)初为普定府。十六年(1383),改为安顺州,隶四川。正统三年(1438),改属贵州。万历(1573—1620)时改军民府,

  • 杜尔格站

    清代驿站名。内蒙古杀虎口蒙古驿站道上的蒙古站。在今呼和浩特市南的大黑河岸,距萨尔沁站西100里,距河口镇东50里。河口镇东北约20里处有大五十家子,为此站的旧址。

  • 五姓蕃

    宋代对黔州涪州徼外龙、方、张、石、罗五大姓所统居民的总称。西南夷的一支。汉属※牂柯郡,唐属南宁州。分布在今贵州及四川东部、南部和湖南西部,云南东北部地区。宋初常奉职贡,受爵命。治平四年(1067),知

  • 硬寨太保

    见“硬寨司”(2192页)。

  • 搓扒

    傈僳语音译,亦称“搓巴”,意为“跟随的人”或“卑下的人”。解放前云南怒江傈僳族地区家长奴隶制下的奴隶。主要来源有三:一是蓄奴主收养的被称为“养子”或“养女”者。被主人视为家庭中的成员,称主人为阿爹、阿

  • 奚六部大王

    见“回离保”(781页)。

  • 桂林

    ?—1779清朝大臣。满洲镶蓝旗人。姓伊尔根觉罗氏。两广总督鹤年子。初由廪生捐工部主事。累官山西按察使。乾隆三十六年(1771),擢户部侍郎,在军机处行走。寻赴四川办理军务,佐温福征金川。授四川总督。

  • 前部

    见“灌奴部”(25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