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不底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在东经80度8分、北纬30度44分处。为印度进入中国西藏地区的一个边卡。向属达巴宗管辖。1729年颇罗鼐颁发之封地文书及1737年七世达赖喇嘛批准之封地文书均提及该地。派有人员常驻守卡,管理当地行政、税收、治安等事宜。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在东经80度8分、北纬30度44分处。为印度进入中国西藏地区的一个边卡。向属达巴宗管辖。1729年颇罗鼐颁发之封地文书及1737年七世达赖喇嘛批准之封地文书均提及该地。派有人员常驻守卡,管理当地行政、税收、治安等事宜。
赫哲语音译,亦作“奥伦”,意为“生命的灵魂”。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赫哲人旧时相信,人有3个灵魂,其为第一个灵魂。传说是创造生命的神赐给,与人的生命相始终,人死后即离开人的肉体,永久消失
见“高附”(1907页)。
?—473春秋末年吴国大臣。原为楚人。楚大夫伯州犁之孙。伯州犁被杀后投奔吴国。阖闾执政时为大夫,夫差继位后被封太宰,时人多称太宰嚭。为人妒贤忌能,阿谀奸诈,贪财好色。周敬王二十六年(前494),吴王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清代屯齐哈达在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西30里。
见“定边左副将军”(1529页)。
见“耶律世良”(1308页)。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公粮,但
即“高泰祥”(1916页)。
西夏官署名。属下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4正使、4承旨、2都案,4案头。
见“盈歌”(17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