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新河卫
见“纳速卫”(1270页)。
见“纳速卫”(1270页)。
即“达兰达葩”(731页)。
古县名。西汉置,治所在今河南嵩县东北。南朝宋后废。东魏改为北陆浑县。隋开皇(581—600)初,与伏流县并。大业(605—618)初,以伏流县复名,治所仍在今河南嵩县东北。刘石之乱后,※廪君蛮、※槃瓠
亦称“服务婚”、“劳役婚”。男子替岳家服劳役以换取其女为妻的婚姻形式。始于母系氏族繁荣期。其时,对偶婚已演变为夫从妻居婚,妇女系农业生产主力和社会家庭的核心,男子在妻方须辛勤劳作,方能巩固其丈夫的地位
见“最玛”(2221页)。
隋时疏勒王。其时统有大城12,小城数10,拥兵2千人。臣于突厥,岁送贡赋。大业(605—618)中,遣使赴隋贡方物。
傣语音译,亦作诏法王,意为“天王”。见于《泐史》,宋代云南西双版纳傣族第一任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叭真于淳熙七年(1180)入主勐泐(今景洪),“诏龙法名菩提衍者,则制发一虎头金印,命为一方之
元代对回回人屯田的称谓。元时迁于中国的回回人日增,被安置于甘肃、陕西、宁夏、青海、新疆、云南、安徽、河南等地从事屯垦牧养。有军屯和民屯两种。至元十八年(1281),诏命“括回回炮手散居他郡者,悉令赴南
明彝族土官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元代世袭女土官实哲归明。次年,改乌蒙路为府。十六年,其地由云南所属划隶四川布政使司。是年,阿普进京朝觐,贡方物,授乌蒙府(今云南昭通市)土官知府。在京病故。建文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康熙三十八年(1699),分为前、后二司。乾隆二十二年(1757),改前司为柔远司。职掌外札萨克汗爵、俸银、俸缎、王公俸银、西藏噶布伦口粮银、驻京喇
珞巴族阿帕塔尼部落设在村寨中的一种平台建筑物。其为各氏族社会活动中心及举行宗教仪式的场所。一般一个氏族拥有一个平台,偶尔亦有两三个关系密切的氏族或是不同等级的氏族共用一平台,大氏族也有分设多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