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水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挑水,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挑水,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收回。
1672—1736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伊尔根觉罗氏。世居叶赫。莽吉图之孙。初隶蒙古正蓝旗。康熙二十八年(1689),授理藩院笔帖式。历官内阁中书、理藩院员外郎。五十二年(1713),任右翼监督。世
碑铭。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边将军兆惠撰。记述作者自乾隆二十三年(1758)起,奉命率师征讨大小和卓木经过。于喀喇乌苏之战记叙尤详。是研究平定布拉尼敦、霍集占叛乱的第一手资料。碑原立于叶尔羌(今
蒙古“林木中百姓”(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即森林诸部)之一部分。又作八剌忽、八儿忽、八里灰、巴儿浑、巴鲁忽歹、八立浑、八儿胡。唐初即以“拔也古”之名见于历史记载。蒙古诸部统一前,分布于贝加尔湖东北巴
1679—1765清代青海隆务寺高僧。藏族。出生于青海玉树。康熙二十七年(1688),迎至隆务寺坐床。从额珠喇嘛受戒,入经院勤学。四十二年(1703),往北方朝拜拉摩德庆寺、曲藏寺、佑宁寺,巡回辩论。
见“丙兔”(493页)。
见“和硕特南左翼中旗”(1453页)。
见“沙马宣抚司”(1130页)。
书名。广西少数民族歌谣汇辑。1卷。清吴淇撰。为康熙年间(1662—1722)作者在广西浔州(治所在今桂平)做推官时所采辑记录。内有土人歌谣,附有徭、俍(壮)、僮(壮)歌数种,汇为一编。其云“续九”,自
即“洛孤水”(1734页)。
中亚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又作浩罕。位于费尔干纳盆地。即今鸟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浩罕。18世纪初鸟兹别克人以此城为首都建立浩罕汗国。乾隆二十四年(1759),霍罕伯克额尔德尼内附清朝。光绪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