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工
解放前云南沧源佤族地区富裕户对贫困户的一种剥削方式。一般在农忙季节进行。按习惯规定谁家临时需要劳动力,可以拿些钱交给村寨头人作为寨公用,然后头人负责召集每户派一个工为其劳动一天,他只需再给劳动者准备一顿午饭,不用付任何报酬,带有明显的剥削性质。名义上谁家都可以提出“放工”,实际只有富裕户才有条件利用这一剥削方式。
解放前云南沧源佤族地区富裕户对贫困户的一种剥削方式。一般在农忙季节进行。按习惯规定谁家临时需要劳动力,可以拿些钱交给村寨头人作为寨公用,然后头人负责召集每户派一个工为其劳动一天,他只需再给劳动者准备一顿午饭,不用付任何报酬,带有明显的剥削性质。名义上谁家都可以提出“放工”,实际只有富裕户才有条件利用这一剥削方式。
见“耶律善哥”(1322页)。
辽代属上京道。今克鲁伦河。源于今蒙古国肯特山脉,向东流入我国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呼伦湖。史载辽(契丹)国界,“北至胪朐河。”(《辽史》卷37),今人研究,此载不确,应在以北外兴安岭一带。
?—1285元朝将领。蒙古札剌儿氏。骁勇善战。初任忽必烈宿卫。从征大理。中统三年(1262),随军平山东李璮之变。谏免私贩马于南宋者罪,籍为兵。任千户,戍蔡州(今河南汝南)。至元五年(1268),随都
明彝族土官名。洪武十四年(1381),故元女土官姑胜古归明。十六年赴京朝贡,授东川府(治今云南会泽县)土知府职衔。十七年,由云南所属割隶四川布政使司。二十年(1387),儿媳奢赛奉旨承袭。二十一年,因
契丹于柯尔克孜族先民辖戛斯人居地所设置的管理机构。辖戛斯,即唐时黠戛斯,游牧于叶尼塞河至阿尔泰山一带。10世纪初,契丹兴起(907年建国,947年改称辽),取代黠戛斯汗国在蒙古高原的统治。辽太宗天显六
见“阿鲁盌”(1218页)。
见“耶律弘基”(1308页)。
清诗人。山东益都(今青州市)人。回族。同治(1862—1874)年间举人。著有《敦仁堂诗抄》1卷。
明代藏区土司机构名。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置。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境。其地通过历史上形成的茶马互市和贡赐方式与内地保持密切的政治、经济、文化往来。贡使进京初以每年一贡,给与勘合,於四川比号,
?—1653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首领。名和多和沁。绰罗斯氏。※哈喇忽剌长子。一说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左右,与父分居,驻牧于额尔齐斯河两岸、亚梅什湖周围。崇祯七年(1634)父死后,嗣位。翌年,达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