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包树
萨满教神祗之一。敖包,蒙古语,意为木、石、土堆,认为是神灵所在和享祭之地。鄂温克族也有祭敖包的习俗,今内蒙古阿荣旗的鄂温克人旧时供祭的是一棵大树。凡被认为有神的树,挂上红布条,即成敖包树。每逢干旱年,祭其求雨。祭时,全村人拿出1头牛或1口猪做供品。祭完,人们互相泼水,对寡妇尤泼得厉害,认为这样龙王爷就会下雨了。其树枝不能砍,有砍了遭到不幸的传说。
萨满教神祗之一。敖包,蒙古语,意为木、石、土堆,认为是神灵所在和享祭之地。鄂温克族也有祭敖包的习俗,今内蒙古阿荣旗的鄂温克人旧时供祭的是一棵大树。凡被认为有神的树,挂上红布条,即成敖包树。每逢干旱年,祭其求雨。祭时,全村人拿出1头牛或1口猪做供品。祭完,人们互相泼水,对寡妇尤泼得厉害,认为这样龙王爷就会下雨了。其树枝不能砍,有砍了遭到不幸的传说。
即“蒙古黄金史纲”(2343页)。
清代新疆陋规之一。是时因各驻扎大臣及阿奇木伯克衙门经常任意役使工匠,使广大维吾尔族人民深受其苦。为逃避差役,受派者每月交纳认月钱数百至1—2千文普尔钱,以祈免除差徭及年例额征钱粮。
金代兵种之一。从诸路中招募。五年一籍,以30岁以下,17岁以上强壮者充之,皆刺其颊,以防逃逸。用以充军队中的杂役。在诸兵种中地位较低。
?—1681清代蒙古王公。阿巴哈纳尔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异母弟※别里古台后裔,多尔济伊勒登次子,贝勒※色棱墨尔根弟。康熙四年(1665),率众2千余至喀尔喀右翼牧地,归附清朝。封札萨克
古郡名。秦汉之际南越赵佗并安阳王地置。汉元鼎六年(前111),武帝灭南越国后归汉,仍置此郡。治所羸(今越南河内西北)。辖境相当于今越南北部,为骆越人聚居地之一。东汉至南朝时治所移至龙编
碑铭。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边将军兆惠撰。记述作者自乾隆二十三年(1758)起,奉命率师征讨大小和卓木经过。于喀喇乌苏之战记叙尤详。是研究平定布拉尼敦、霍集占叛乱的第一手资料。碑原立于叶尔羌(今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相啰”。属中等司。管理农业。天盛年间(1149—1169)设4正、4承旨、4都案、12案头。
见“蛮”(2272页)、“荆蛮”(1583页)、“蛮方”(2272页)。
郡名。隋大业四年(608),炀帝平吐谷浑。次年,以其地之曼头、赤水二城置。辖境相当今青海共和、兴海、同德、玛沁等县地。治赤水城(今兴海县东南)。隋末大乱,地复入吐谷浑。唐贞观十年(636),封吐谷浑王
书名。清曹树翘(字春林,上海人)撰。20卷。作者为云南布政使梁敦怀幕僚时作此书。有嘉庆十五年(1810)五华山馆刊本、《申报馆丛书》本,《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8帙亦载之,惟未全。书分事略、考据、传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