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洛克腾
清前期鄂温克族部落头人。清崇德年间(1636—1643)至康熙二十年(1681),清政府陆续编鄂温克旗、佐。康熙六年(1667),清政府按八旗制,将其属下2134名壮丁,按原有氏族,编为29个佐领。康熙十年后,又对鄂温克头人图勒图、阿布纳、素嫩扎本根、额和内等属下部众,陆续编佐。
清前期鄂温克族部落头人。清崇德年间(1636—1643)至康熙二十年(1681),清政府陆续编鄂温克旗、佐。康熙六年(1667),清政府按八旗制,将其属下2134名壮丁,按原有氏族,编为29个佐领。康熙十年后,又对鄂温克头人图勒图、阿布纳、素嫩扎本根、额和内等属下部众,陆续编佐。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办事机构。设文案、帮文案各1人,稿书3人。负责拟公文,呈递钦差驻藏大臣审核,经修改后,再发交满印房缮写。人员由驻藏大臣调藏随员充任。宣统(1909—1911)年间,由驻藏大臣联豫奏准,
①(?—1781)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车臣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固噜扎布长子。乾隆二年(1737),袭札萨克一等台吉。八年(1743),以兵500赴库伦(今蒙古国乌兰巴托),护视
见“隆舜”(2136页)。
五代时吐谷浑部首领之一。后唐赐姓名李可久。位亚于首领※白承福。官居宁朔、奉化两府留后、检校尚书、左仆射。后唐清泰三年(936),受封检校司徒。后晋天福八年(943),以白承福部副使名义至后晋朝贡,备受
见“哈儿分卫”(1638页),“哈里分卫”(1639页)。
清代居住于蒙古高原北部之蒙古各部总称。因其分布于蒙古中部戈壁北缘,故称。由于其所属部落,主要为达延汗子格哷森札赉尔遗裔之喀尔喀,故又称之为喀尔喀蒙古。初服属于察哈尔部,众分左、右两翼、7旗。左翼为格哷
苗族古歌。流行于湘西泸溪、古丈、吉首、龙山等地区。全歌约5千余行,包括开天辟地、人类起源、射日月,苗族的大迁徙,立村建寨三个大部分。内容有受汉文化或其他民族文化影响痕迹,如盘古、南火为人类祖先,果酥射
元朝大臣。又译和鲁火孙、和鲁霍孙、火鲁火孙、火礼霍孙。蒙古人。世祖至元五年(1268),任翰林待制兼起居注。九年,谏言选汉官子弟入蒙古字国子学,习蒙古字。十年,以翰林学士承旨兼会同馆事,主朝廷咨访,降
唐代南诏政治区划之一。亦称开南节度。为南诏新拓区,治银生城(今云南景东),命大军将任节度使,兼管军事及行政。辖区包括哀牢山和澜沧江中游之间的地带以及澜沧江下游今西双版纳地区。《云南志》(《蛮书》)载其
①见“耶律挞不也”(945页)。 ②见“萧孝穆”(19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