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金长官司
参见“促瓦长官司”(1683页)。
参见“促瓦长官司”(1683页)。
云南西部南甸、干崖、陇川、芒市、遮放、盏达、勐卯等傣族土司衙门的属官。由土司委任其近亲及亲信充任,按年龄、资望、亲疏分为“勐”、“准”、“印”3个不同等级,职能是处理土司衙门的临时事务,审理民刑诉讼,
见“乌恩珠耶”(343页)。
?—1782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卓哩克图汗※渥巴锡从弟,多尔济喇布之子。初随父兄驻牧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乾隆三十六年(1771),随渥巴锡汗东返祖邦,受清廷封为札萨克一等台吉,四十年
辽时对妇女的尊称。契丹语音译。是由“阿点”和“夷离的”复合成的词组。“阿点”意为“贵”;“夷离的”与“乙林免”词干相同,意为“妃”、“大臣夫人”。合为“贵妃”或“贵夫人”之意。
见“咱雅班第达”(1628页)。
金末投蒙将领。名又记作秃怀、兔花。契丹族。为太师※耶律阿海弟。世居恒州(今内蒙古正蓝旗)。早年兄仕金时,曾随兄出使克烈部王罕所,见金衰蒙盛,遂与铁木真结纳,弃金投蒙,被留为质,直宿卫。南宋嘉泰三年(1
?—812渤海国第七世王。康王大嵩璘子。唐元和四年(809),父死,继位。受唐封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秘书监、忽汗州都督、渤海国王。次年,改元永德。在位期间,继续奉行睦邻政策,对唐保持密切的君臣关系,照旧
①(1704—1782) 清代蒙古将领。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亲王※策棱次子,※成衮扎布弟。初授一等台吉。雍正九年(1731),从征准噶尔于苏克阿勒达呼。十年,参与额尔德尼昭(位于鄂尔浑河
参见“阿沙”(1192页)。
唐代渤海国康王大嵩璘年号。794 (一说795)—809年,凡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