斡赉城卫
见“兀勒阿卫”(111页)。
见“兀勒阿卫”(111页)。
17世纪初荷兰殖民主义在台湾所霸占的田地。荷兰殖民主义者侵占台湾后,下令把台湾土地收归荷兰东印度公司所有,并按土地沃瘠分为上、中、下三等,招募汉人和高山族人耕垦,供给耕牛、农具、籽种和修筑陂塘堤圳之费
西汉元帝初元二年(前47),陇西郡地震。后境内连年不收,四方咸困,黎民饥馑,无以相救。永光二年(前42),陇西乡姐种羌联合诸部落共七种羌起义,攻陇西郡治狄道(今甘肃临洮),众达3万人。汉朝派右将军冯奉
1896—?蒙古革命党人。汉名福明泰·内蒙古呼伦贝尔索伦左翼正白旗人。蒙古族。民国初在呼伦贝尔蒙旗小学、中学任教。1925年10月在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第一次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常务委员。1927年8月参
?—1659清朝武官。蒙古正白旗人。天聪八年(1634),授牛录章京世职。从征乌苏鲁乌喇,获壮丁60人以归。崇德五年(1640),从征明,围锦州。顺治元年(1644),署梅勒章京,从世祖入关,留为后队
见“罗桑丹贝坚赞”(1423页)。
清代撒拉族地区名。即清水工(撒拉语为赛俄勒,意为“水清冽”),张尕工(撒拉语为阿赫外勒,意为“土质白色”)、崖曼工(撒拉语为扣洼,意为“临近山崖”)、孟达工(撒拉语音译,山名)。指清乾隆四十六年(17
见“山答卫”(119页)。
书名。清刘靖(字畅亭,号原圃,河南新乡人)撰。1卷。乾隆二十四年(1759)作者任云南顺宁(今凤庆县)知府,因作此书。是书收入《小方壶斋舆地丛钞》中仅10条,然多扼要。所记顺宁土司猛氏,大侯奉氏之事迹
官名。清代改明时土州判官为土州判,秩从七品。为世袭文职土官。主要管理本辖区的土民事务,修职贡,纳租赋,供证调。颁给印信、号纸、顶戴。其承袭、革除、考核、升擢、降调隶吏部。为数甚少,仅广西阳万州1人,云
?—1675清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姓钮祐禄氏。顺治二年(1645),由内院笔帖式迁工部主事。历官郎中、刑部启心郎。十七年(1660),补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次年,迁刑部侍郎。康熙五年(1666),擢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