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共产主义者同盟
见“战斗社”(1623页)。
见“战斗社”(1623页)。
西藏珞巴族崩尼等部落的地方性联合组织机构名称。珞巴语音译,意为“联合”、“集中”。一般由本部落的一些氏族或其与异部落若干氏族的氏族首领共同组成。以负责处理地域性重要纠纷、协调军事行动等为宗旨。非常设性
碑铭。乾隆二十四年(1759)立于北京国子监。清高宗弘历撰文,以满、汉文镌刻。分前后两部分。前半部引言,后半部为四言韵文。记述大小和卓木引兵叛乱及清军出师击敌经过。为研究清军平定布拉呢敦、霍集占之乱重
?—1805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鄂罗木咱布。吐鲁番人。札萨克郡王※额敏和卓第三子。乾隆二十一年(1756),布拉呢敦、霍集占叛乱,以父兄皆从军,留守办理吐鲁番事务。二十六年(1761),以善理所
见“纳马之族”(1271页)。
壮族自称,意为“壮人”、“壮家”、“壮族”。详见“壮族”(888页)。
湖泊名。又称达赉诺尔;古代称鸳鸯泊、黑水泊。位于内蒙古克什克腾旗西北。长25公里,宽15公里,湖面213平方公里,西深东浅,湖中有岛屿,鸿雁、天鹅等飞禽栖居其上。湖面海拔约1226米。属于苏打型半碱水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喀喇都观伯克。职司管理围场、设立台站、修整兵械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即“赤盏合喜”(1014页)。
元代制定的关于驰驿及给马标准的条例。至元八年(1271),兵部重新颁行。条例规定,各路官员若奉特旨或省部明文以急务乘驿者,依旧制。三品以上官员给马5匹,四品、五品官员4匹,六品、七品官员3匹,八品以下
唐贞观十二年(638),吐蕃松赞干布以太宗李世民将弘化公主许配吐谷浑王诺曷钵,而谢绝己之请婚,乃吐谷浑从中离间所致,遂发兵进击吐谷浑,占据青海以南地区,尽取其资畜,迫吐谷浑遁走青海之北。不久,吐蕃撤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