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附军
元朝军兵之一。指蒙古灭南宋过程中以降俘之南宋军兵组成的军队。《元史·兵志一》:“继得宋兵,号新附军”。原金朝境内所降俘之汉人军兵不称新附军,而称汉军。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以降俘之南宋军士中分拣堪当军役者,收系充军,从事征战、屯田、营造等。
元朝军兵之一。指蒙古灭南宋过程中以降俘之南宋军兵组成的军队。《元史·兵志一》:“继得宋兵,号新附军”。原金朝境内所降俘之汉人军兵不称新附军,而称汉军。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以降俘之南宋军士中分拣堪当军役者,收系充军,从事征战、屯田、营造等。
见“耶律昭”(1303页)。
1935年8月,日本张家口特务机关长松井源之助和察北保安队长张允荣达成的扩大日本侵略范围的协定。该协定强行将※《秦(德纯)土(肥原)协定》所规定之日人活动范围扩展到察哈尔、绥远两省境内长城一线,并决定
官名。统军将领的称谓。名称始于五代,宋元因之。明沿其称。洪武八年(1375),改都卫指挥使司为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设都指挥使1人(正二品),为省一级地方最高军事长官,综理司事,掌印信,统辖下属诸卫所
官名。清乾隆时(1736—1795)在四川省松潘、杂谷脑藏族聚居区所置武职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任。给以委牌。为屯守备下属。平时管理本小支事务,战时随屯守备助官军作战。
宋代云南大理国国王段素顺年号。969—985,凡17年。
清代西藏错那宗派驻门隅地区的税官。19世纪中叶设置。由宗本委派僧俗各一人,其直接向宗本负责。一般每任3年,亦可连任。无固定薪俸,靠税收、经商和敲榨勒索的丰厚收入生活。派驻“勒粗康”的“粗巴”除征税外,
唐代南诏宣武帝隆舜年号。约892—897年,凡6年。
885—926五代后唐皇帝。923—926年在位。西突厥别部沙陀人。唐末河东节度使、晋王※李克用长子。生于晋阳宫,小名亚子或亚次。晓音律,习《春秋》,通大义,善骑射。乾宁二年(895),随父讨邠州王行
明初云南宁州土官。彝族。洪武十四年(1381),明军取云南,改元临安路为府,置官署。十六年(1383),受乡老王庆保荐。十七年。署宁州(治所在今云南华宁县)土知州。同年,赴京朝觐,予诰敕冠带,实授宁州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名,属孝文皇太弟※耶律隆庆※敦睦宫。又,辽景宗※彰愍宫下有一瓦里名“奚烈”,故疑“直”于词语为词缀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