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常
古作旂常。旂、旗、常,皆为古“九旗”名称之一。古代君王以“太常”(旌旗名。九旗中之画日月者,为帝王专用,故称之“太常”以为区别)、诸侯用“旂”(幅面画以交龙,无日月),作为纪功、授勋以及祭祀等典礼时应用。旗常,喻指“国家”、“国制”等。《清朝通志》卷六十八载:“佐领之制,有世袭……其率众归诚功在旗常、得赐户口者,曰优异世管佐领”。
古作旂常。旂、旗、常,皆为古“九旗”名称之一。古代君王以“太常”(旌旗名。九旗中之画日月者,为帝王专用,故称之“太常”以为区别)、诸侯用“旂”(幅面画以交龙,无日月),作为纪功、授勋以及祭祀等典礼时应用。旗常,喻指“国家”、“国制”等。《清朝通志》卷六十八载:“佐领之制,有世袭……其率众归诚功在旗常、得赐户口者,曰优异世管佐领”。
唐代地方小王国名。为八诏之一。首领咩罗皮,居石和城(今云南大理市凤仪镇西),被南诏(蒙舍诏)击败。另一首领时傍迁居摔川(今洱源县东南),招得上浪人数干户,势力稍盛,又为南诏第五世王阁罗凤所猜忌,遂移治
西夏文契约。手写,行书。1页13行。正文7行,记西夏光定未年(1223)四月二十六日党项人耶和小狗山向另一党项人合讹阿金刚借3石谷物,至同年八月一日须还4石5斗,即3个
明代蒙古的贫民。亦译作阿达嘎洪。意为“下等人”。为阿拉特(平民)的最下层。多数人没有牲畜,生活贫困,无力缴纳牲畜和其他实物,成为领主征用劳役和兵役的对象,有的沦为奴仆,受领主和上等平民(赛音库蒙)的歧
见“比丘”(188页)。
拉祜语音译,意为“放工”。解放前云南省澜沧县拉祜族地区对雇工的称谓。雇工分长工(拉祜语称“卧结”,意为“奴仆”)和短工(拉祜语称“戛八”,意为“帮工”)两种:长工除与主人一道参加农间劳动外,还要担负砍
见“阿里麻里”(1224页)。
见“王忠”(201页)。
1826—1860清公主。满族。爱新觉罗氏。宣宗※旻宁第四女。孝全成皇后生。道光二十一年(1841)十月,下嫁蒙古奈曼部台吉德穆楚札克布,其夫为额驸,袭札萨克郡王,历官御前大臣、都统。咸丰十年(186
古郡名。①战国赵武灵王置。秦、西汉治所在代县(今河北蔚县西南)。西汉时辖境相当于今河北怀安、蔚县以西,山西阳高、浑源以东内外长城间地及东洋河流域。北邻匈奴、乌桓、鲜卑等族,为北方要郡。常遭诸族侵扰,东
见“裴罗将军城”(244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