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戎
见“绲戎”(2143页)。
见“绲戎”(2143页)。
京族渔民的主要捕鱼工具。流行于广西防城各族自治县山心、巫头岛一带。传说200年前就已使用。用木条和细竹蔑在浅海滩上围插而成。结构分头、身、尾三部分,形状似龙虾,头大,身细长、尾圆小。头部宽大,伸向海岸
宋时广西少数民族地区官名。时朝廷在广西左、右江流域置5寨(一说左江4寨、右江4寨)、宜州5寨、融州钦州各2寨、琼州(今海南,时属广西)3寨、桂州1寨。每寨设巡检、知寨、都监、主簿各1人,总称寨官。由朝
蒙古乞颜部首领铁木真(成吉思汗)与部下饮水盟誓抗击克烈部。宋嘉泰三年(1203),铁木真与克烈部王罕激战于合兰真沙陀(今内蒙古乌珠穆沁旗北境),以兵寡失利,部众溃散,退至班朱尼河(又作巴勒渚纳河,今呼
即“默啜”(2551页)。
战国时中山国相邦(相国)。亦作司马熹,一说即司马赒。汉朝太史公司马迁之先祖。原居卫国,后入宋国不得志,获罪遭髌刑。以残疾之身再入中山国,获重用,曾“三相中山”。周显王四十六年(前323),奉中山君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嘉绒藏族地区百姓向土司支应的一种差役名。主要义务是跟随土司、头人外出,为其做饭、放马、备鞍等。头人派此差,只有他给土司当差时才有。一般支差时间为15天。此差分为“日格溪”(远的)
白族主要舞蹈之一。跳法与※霸王鞭舞略同。打双飞燕(四竹片组成,饰彩带,握于两手敲击发声)、※八角鼓的男青年,头扎长幅白布包头,包头上缀四方巾,头巾四角坠以串珠,脚上系响铃,身上披重叠数件的对襟衣,舞时
清代四川沃克什土司。藏族。其祖于顺治十五年(1658)归附,受封为沃日灌顶净慈妙国师。乾隆二十年(1755),本人被封为沃日安抚使。二十九年(1764)以土兵随军征大小金川,赏戴花翎六品顶戴,易沃日为
即“食不兀勒札儿”(170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