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本
藏语音译。唐代吐蕃官名。直译为“正直之官”,即“法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其职能是负责“正直裁判”之事,同时还负责管理寺院阿阇黎(洛本)。
藏语音译。唐代吐蕃官名。直译为“正直之官”,即“法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其职能是负责“正直裁判”之事,同时还负责管理寺院阿阇黎(洛本)。
?—1282元初大臣。回回人。细浑河(今锡尔河)畔费纳克忒城(前苏联塔什干西南)人。初隶弘吉剌部按陈那颜。后随按陈女察必皇后入宫。中统三年(1262),受命领中书左右部,兼诸路都转运使,专理财赋。元朝
?—1783清满族镶白旗人。富察氏。由世袭佐领兼鸟枪章京,乾隆二十一年(1756),补四川建昌游击。二十七年(1762),迁城守营参将。升维州协副将。三十六年(1771),因小金川土司与明正土司之争,
1392—1481又名益桑孜巴。生于今西藏山南琼结区下部昂巴热地方之纳梅古镇。桂·顿·琼内多吉第三子。9岁从坚耶堪布桑结贝哇出家为僧。后历随诸大师学入行论、因明释、般若、慈氏五论、中观六论、那若六法、
见“艾斯木汗”(437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作玉孜伯克、羽滋伯克。维吾尔族语,意为百户长。职司征收百户范围的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即“婆罗门”(2128页)。
伊斯兰教著名古寺之一。又名文殊寺,因寺址在开封文殊街,故名。建筑雄伟,门楼巍峨,大殿广阔,七间四进。北廊下有清人郑怀玉等所立寺碑,谓:“河南汴梁城(今开封市)鼓楼迤东北文殊寺街旧有清真寺一座,创自唐,
清官署名。见“东布特哈”(513页)。
见“纳马之族”(1271页)。
清末回民学校。光绪二十九年(1903),由四川成都回族志士马昌华、马馨吾、伍海澄、马义亭等创办。后改为清真小学校。校址在城内永靖街(俗称皇城坝)左侧东鹅寺巷。校舍由马馨吾之曾祖父捐赠。招收回族贫家子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