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玛约
即“明马约”(1405页)。
即“明马约”(1405页)。
社团名。1931年7月5日在西宁成立筹备会。马步芳任理事长,洛桑香趣等15人为理事。下设总务、组织、训练、编辑等股,分掌教育、训练、设计、教材、编译等事项。会址设于西宁小教场演武厅内。
见“虎尔哈部”(1385页)。
古城名。今黑龙江省依兰县治。原称依兰哈拉或依兰喀喇。建于清康熙五十四年(1715)。城周5里,池深7尺,宽8尺。为八旗兵驻防城。雍正十年(1732)设副都统,辖域东西4300余里,南北400余里。统协
见“金铜信符”(1478页)。
书名。元官修地方总志。原755卷,后续修,增至1300卷。至元二十三年(1286)开始修纂,三十一年成书。分建置沿革、坊廓乡镇、里至、山川、土产、风俗形胜、古迹、宦迹、人物、仙释等目。《四库提要》以其
南朝时在部分南方民族地区建立的一种特殊地方行政机构。先后在南豫州、荆州、司州、郢州、雍州、益州、江州、湘州等少数民族聚居区设置,据《南齐书·州郡志》载:共有左郡65,左县138。与内地郡县不同,多以原
见“乾陀罗”(1982页)。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
旧时蒙古族少年的一种发式。清朝至民国时,主要流行于蒙古土默特等地区。即蒙古少年头顶前部中央所留的一撮头发。蒙古家庭从婴儿出生到剃头时,用剃刀把头发大部分剃尽,仅留下头顶囟脑门上一撮“胎发”,取吉祥之意
?—1826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高佳氏。乾隆三十七年(1772),充军机章京。五十二年(1787),任内务府郎中,后历任山西道监察使、襄阳府和武昌府知府。六十年(1795),参与镇压湖南苗族反清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