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河
①清代新疆河名。见《西域水道记》等书。西蒙古语“晶”为“蒸甑”之意。即今新疆精河。源出天山,三源合而北流,经安阜城(今精河县城)西,北入布勒哈齐池(今艾比湖)。 ②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因晶河得名。乾隆二十二年(1757)平定准噶尔部后,在晶河建安阜城,设典史。四十八年(1783),于城东2里建新城,设都司、粮员、巡司,裁典史,隶乌鲁木齐都统。新疆建省后,光绪十四年(1888),置精河直隶厅。1913年改为精河县。
①清代新疆河名。见《西域水道记》等书。西蒙古语“晶”为“蒸甑”之意。即今新疆精河。源出天山,三源合而北流,经安阜城(今精河县城)西,北入布勒哈齐池(今艾比湖)。 ②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因晶河得名。乾隆二十二年(1757)平定准噶尔部后,在晶河建安阜城,设典史。四十八年(1783),于城东2里建新城,设都司、粮员、巡司,裁典史,隶乌鲁木齐都统。新疆建省后,光绪十四年(1888),置精河直隶厅。1913年改为精河县。
清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阿松。藏族。后藏人。※颇罗鼐祖父。因其兄达吉随青海和硕特蒙古固始汗击败藏巴汗有功,以荫被委任为香地方南木林官员。抵制后藏谋反者,旋任白郎县官员。顺治(1644—1661)年间平定
见“南京”(1586页)。
哈尼族村寨的行政和宗教头人。汉族称为“龙巴头”、“龙头”。沿袭于农村公社时期的村社头人和宗教首领。世袭,在村寨中享有最高声望。其职责主要是指导全寨生产,处理寨内民事纠纷。在活动中可获得少量礼物当报酬。
见“二审密”(6页)。
参见“牛皇节”(358页)。
见“捏古伯”(1854页)。
见“都知蕃落使”(1818页)。
部分壮族旧称。自称布土,亦称土佬,意为“土人”,或“土著僚人”。分布于今广西、云南等地。元、明、清时,滇东南有花土僚、白土僚、黑土僚之分。以农耕稻作、击铜鼓、椎髻跣足、嗜犬肉、行犬祭等为共同特征,部分
996—1031辽代大臣。又记作疋梯。一名昌裔。字苏隐。契丹族。兰陵郡王※萧恒德子,母为延寿公主(圣宗女)。父母早亡,育宫中,及长,尚秦晋王公主(一作韩国公主),拜驸马都尉,为殿前副点检。开泰八年(1
1090—1150辽末后族。原名术里者,又记作术者。契丹族。为天祚帝姨夫,中书令萧特末子。性恭谨有礼。幼时为孩儿班班使,天庆五年(1115),任副宫使,后迁本部详稳。保大二年(1122),为护卫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