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猛安谋克”(2077页)。
见“土尔扈特南后旗”(73页)。
一译布欢,见“巴郭”(405页)。
见“督罕河卫”(2356页)。
即“徐夷”(1893页)。
亦称“掠夺婚”、“窃婚”等。男子从其他氏族或部落掠夺妇女为妻妾的婚姻形式。原始社会对偶婚的形式之一。产生于母系氏族的夫从妻居向父系氏族的妻从夫居之过渡时期。男子地位提高后,不愿再到妻方服役,遂以强制或
即“率宾水”(2093页)。
见“福山卫”(2412页)。
即“夷俗记”(760页)。
1833—1862清咸同年间侗族农民起义首领。又名姜应芳。贵州天柱县织云乡坌溪寨人。出身贫苦农民家庭,7岁时父亲因无力缴纳皇粮入狱,迫害致死。祖父和母亲亦因无力偿还地主债务,惨遭毒打身亡。故自幼对官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