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龙
毛南族民间宗教敬神活动之一,即“安龙谢土”。流行于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有私生子出世和自然界出现异常现象及恶兆时举行。前者由私生子父母负担费用,后者由村内各户均分。历时3—5天,由师公主持,先祭龙,后用油灯到各家“过油火”(熏巡各处)。每家都备有祭品设有供桌。分大、中、小型。大者耗资颇巨,须用牛、猪、鸡、鸭、鹅等家畜72头(只),小者用18头(只)。单家独户承做者常倾家荡产。
毛南族民间宗教敬神活动之一,即“安龙谢土”。流行于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有私生子出世和自然界出现异常现象及恶兆时举行。前者由私生子父母负担费用,后者由村内各户均分。历时3—5天,由师公主持,先祭龙,后用油灯到各家“过油火”(熏巡各处)。每家都备有祭品设有供桌。分大、中、小型。大者耗资颇巨,须用牛、猪、鸡、鸭、鹅等家畜72头(只),小者用18头(只)。单家独户承做者常倾家荡产。
见“剖阿里”(1905页)。
流行于契丹、女真、蒙古民族中的祭祀习俗。即祭毕将祭祀所用酒食烧掉。契丹称烧饭日作“热节”。《契丹国志》称:皇帝“既死,则设大穹庐,铸金为像,朔望节辰忌日,辄致祭,筑台高丈余,以盆焚食,谓之烧饭。”女真
藏语音译。旧时西藏各农奴主计算分予差巴(农奴)差地的面积,计算农奴向农奴主支应各种徭役、缴纳各种实物、货币差的单位。一般在直属原西藏地方政府的封建领地内以岗计,在贵族、寺庙的领地内以墩计。通常一墩为两
唐代吐蕃官名。即《唐蕃会盟碑》(长庆三年,823年立)中所载藏文“bkavi phrinblon”之意译,音译做“伽益綝论”。会盟碑以汉文“给事中”译称,即所谓“承旨官”。
清代内蒙古札萨克及其亲属将其私地租与汉人耕种的土地。也称内仓租地。相对于※小仓租地而言。约在雍正(1723—1735)以后,设立仓长,专门办理出租事项,承租人与仓长缔结租赁契约,即可开垦土地进行耕种。
①怒语音译,意为“不翻悔”。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地区怒族土地买卖成交后举行的一种仪式。成交后,由买方请卖方和从中说合的人吃一顿酒饭,自是,买方便可以永远耕种。但买方日后出卖这块买进的土地时,仍要先征求原卖
清代八旗内爵名。乾隆元年(1736)增设的爵秩之一,由※拖沙喇哈番(俗称半个前程)改称为此爵。位列骑都尉之下,恩骑尉(乾隆十六年增设)之上,正五品。参见“拖沙喇哈番”(1365页)。
见“鄂齐尔图汗”(2054页)。
?—1832清代江华瑶民起义首领。祖籍湖南新田县人,世代靠租垦荒山度日,后为生活所迫,迁至江华县锦田。平日行侠仗义,交游甚广,颇孚众望。道光十一年(1831),朝廷下令“山田升科”,激起瑶民强烈不满,
1029—1077辽道宗朝大臣。契丹族。乙室部人。性刚直,尚义气。兴宗重熙(1032—1055)末年入仕。道宗即位,受皇太后萧挞里举荐,被重用,历文班太保、同知枢密院事。咸雍五年(1069,一作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