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刻子牌
契丹符契。上圆下方,形如方响。上方另有圆孔,穿绳。牌上刻契丹大字“” (意“急”),左面刻作七刻,取其本国历七世,右面刻作一刻,旁刻契丹字“”。每至女真、鞑靼国取索财物、抽发兵马用此牌信,使者带于腰间左边走马,二国认验后遵办。
契丹符契。上圆下方,形如方响。上方另有圆孔,穿绳。牌上刻契丹大字“” (意“急”),左面刻作七刻,取其本国历七世,右面刻作一刻,旁刻契丹字“”。每至女真、鞑靼国取索财物、抽发兵马用此牌信,使者带于腰间左边走马,二国认验后遵办。
清代内蒙古札萨克及其亲属将其私地租与汉人耕种的土地。也称内仓租地。相对于※小仓租地而言。约在雍正(1723—1735)以后,设立仓长,专门办理出租事项,承租人与仓长缔结租赁契约,即可开垦土地进行耕种。
见“越里吉”(2190页)。
青海互助等地土族民间节日。每年夏历十二月初八举行。届时人们呜鸣即起,到河边背取冰块置于庭院屋檐下、房内柜上、大门口、田边地头、粪堆等处。男女老少皆食用冰水做的豆面油搅团(散饭)。并将第一碗搅团献于堂屋
清代汉人与台湾高山族人互市的称谓。一般在每年夏秋时进行,以物易物,即汉人以珠、布、盐、铁等物向高山族人交换鹿脯、鹿茸、各种兽皮及水藤、通草等土产。
1389—?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热丹袞桑帕、江孜法王袞桑帕、大德大司徒法王袞桑帕。藏族。属穆氏族中之迦支系(后称夏喀哇族)。先世原居今甘孜之邓柯(丹玛)一带,后移居后藏年楚河流域翁喀恩莫龙,成为江孜
1825—1867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族起义首领。又名陶正春、陶虎。贵州威宁骨董山(今属赫章县境)人。苗族。世代为彝族土目以机的农奴。父早逝,随母改嫁到巴拉寨熊家。有同母兄弟3人,先后被派到威宁和赫章服役
1364—1432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高僧。藏族。初为仁达哇第子,擅长辩证。约明洪武三十年(1397),拜宗喀巴为师,参与宗喀巴的宗教改革,协助建立甘丹寺。永乐十七年(1419),宗喀巴圆寂,以法衣及头
?—1789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策伯克多尔济之弟。初与兄随渥巴锡汗驻牧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乾隆三十六年(1771),随渥巴锡东返祖邦,清廷封一等台吉。四十年(1775),诏辖北路土
1597—1642明代诗人、书画家。字人望。云南永昌(今保山县)人。回族。天启五年(1625)庶吉土。崇祯九年(1636)选任解元。曾寓居金陵(今南京),与弟仲侗均有诗名。曾任永昌府太史。崇祯(162
书名。清初官修满文编年体史书。额尔德尼、达海、库尔缠等奉敕撰。凡180册。起清太祖努尔哈赤丁未年(1607),迄清太宗皇太极崇德元年(1636),依年、月、日顺序编写。此版本内缺天命七年(1622)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