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倬云
清初白族学者和诗人。字瑶峰。云南鹤庆州(今鹤庆县)人。自幼勤勉,博览群书,工古文,善赋诗。康熙四十七年(1708)中举,选学正。五十三年(1714),与佟镇、邹启孟共修纂《鹤庆府志》26卷,并收录其诗文35篇。此外,光绪《鹤庆州志》亦选录其诗文20余篇。由于诗人经常接触下层贫苦农民,了解下情,故其诗的显著特点是以现实主义的手法揭示了尖锐的社会矛盾,官府和地主的敲诈勒索,农民的悲惨生活以及被迫反抗的原因,代表作有《稗子行》、《农夫叹》、《乞儿行》等。
清初白族学者和诗人。字瑶峰。云南鹤庆州(今鹤庆县)人。自幼勤勉,博览群书,工古文,善赋诗。康熙四十七年(1708)中举,选学正。五十三年(1714),与佟镇、邹启孟共修纂《鹤庆府志》26卷,并收录其诗文35篇。此外,光绪《鹤庆州志》亦选录其诗文20余篇。由于诗人经常接触下层贫苦农民,了解下情,故其诗的显著特点是以现实主义的手法揭示了尖锐的社会矛盾,官府和地主的敲诈勒索,农民的悲惨生活以及被迫反抗的原因,代表作有《稗子行》、《农夫叹》、《乞儿行》等。
?—1775清代阿尔泰乌梁海人。清三等信勇公玛木特孙。初隶准噶尔部扎哈沁鄂拓克。乾隆十九年(1754),随祖玛木特内附。二十一年(1756)春,奉命袭祖爵,并从北路将军哈达哈讨叛附阿睦尔撒纳之乌梁海人
氐族的一支。出自汉武都白马氐之后。原居武都(治今甘肃西和县南),后迁陇右略阳临渭(治今甘肃秦安东南)。十六国前赵时,其豪帅蒲氏(后改为苻氏)率部众徙居关中高陆(今陕西高陵)。后赵时,率众至枋头(今河南
见“卡班巴伊”(547页)。
1869—1909清代青海地区藏传佛教活佛。即塔尔寺阿嘉呼图克图五世。光绪三年(1877),在北京雍和宫经金瓶掣签选定为阿嘉四世转世灵童,是为五世。七年(1881),进京。九年(1883),简放副札萨
畋猎。古有春蒐、夏苗、秋狝、冬狩之分。清代沿袭古制以三秋畋猎称此。木兰秋围是其典型,最为注重,以为国典。凡臣属皆编入“围班”,轮年赴应,每举以20日为率,岁耗银以几十万计,意在使八旗官兵肄武习劳,演练
东汉时辽西鲜卑大人。元初六年(119),鲜卑为汉度辽将军邓遵所败,永宁元年(120),与乌伦率众赴邓遵处请降,奉献贡物,被诏封为率众侯。建光元年(121),复叛,进犯居庸、云中,击败太守成严,包围护乌
清代碑刻。见“太平寺锡伯碑”(273页)。
元明傣族土司名。元至顺二年(1331),与孟广、者样两军民长官司同时置。《明史·地理志》卷46:“孟密宣抚司,北有猛乃、猛哈,东北有孟广等部。”该司与孟广当在孟密附近。一说孟并疑即孟密,盖其地仅一甸,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统兵官(“右榜大元帅”)。受※召片领命参加议事庭会议,为议事庭组成人员。地位次于“四大怀朗”(官名),为“八大卡贞”(官名)之一,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
明清湖广土家族土司名。永乐四年(1406,一作十三年),以散毛长官司改置(治今湖北来凤土家族自治县),隶施州卫。据载元至元三十年(1293),于此置散毛洞蛮夷官。次年升为散毛府。至正六年(1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