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包制
亦称包商制。清代地方官府在羌族等地区推行的一种征收捐税方式。州县衙门将每年征收的各种捐税的权力交给当地一些土豪承包。承揽人按州县规定包额负责向当地摊派、征收捐税。承包人往往多派多收,巧立名目从中渔利,群众恨之入骨。
亦称包商制。清代地方官府在羌族等地区推行的一种征收捐税方式。州县衙门将每年征收的各种捐税的权力交给当地一些土豪承包。承揽人按州县规定包额负责向当地摊派、征收捐税。承包人往往多派多收,巧立名目从中渔利,群众恨之入骨。
壮族历史上曾使用过的一种文字,壮语称之为sawndip,意思是“不成熟的文字”。其结构大致有下列数种:1,象形字——例如用一个像反写的拉丁字母h的图形象征一个拄着拐杖的人来表示“拐杖”的意思,念dwn
?—1891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姓索绰络氏。道光十八年(1838)进士。历官实录馆纂修,侍讲学士,礼部、户部右侍郎,正红旗蒙古副都统,总管内务府大臣等。咸丰八年(1858),宝泉局炉棚起火,请另购
见“护印夫人”(1060页)。
见“绥远特别区”(1973页)。
书名。元官修。卷数不详。起天历元年(1328)九月,迄至顺三年(1332)八月。始修于元统元年(1333,一说二年,1334),由翰林学士张起岩、王结、欧阳玄、成遵、谢端、苏天爵等与泰定帝、明宗、宁宗
?—1747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瓜尔佳氏。康熙三十四年(1695),袭父奇通阿一等伯兼一云骑尉。四十六年(1707),授头等侍卫,改冠军使。五十四年(1715),授散秩大臣、镶红旗蒙古副都统。雍正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索岳尔济山之北,滨喀尔喀河。东至鄂莫克依布拉克接呼伦贝尔界,西至额里彦山梁接乌珠穆沁左翼右旗界,南至索岳尔济山,北至东彻布尔图接本部中右旗界。康熙二十七年(1688)硕垒汗孙洪
中国伊斯兰教古寺之一。在四川重庆市中区十八梯(今名中兴路)。系明成化十五年(1479)河南侍郎马文升(回族)谪戌重庆卫时,主持修建。清乾隆时期(1736—1795)来自江南之该坊穆斯林,在此举行沐浴盛
解放前新疆维吾尔族清真寺寺有地。在维吾尔族聚居区的城乡中,到处都分布着大小不一的清真寺。在乡村,除个别寺没有寺有地外,一般都有3—5亩,或十数亩地。中等的则有40—50亩,最大的有400—500亩。在
见“噶厦”(24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