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包勒
蒙古语音译。“格林”意为“家”、“包勒”意为“奴仆”。清代蒙古封建王公贵族的家奴。一般为主人服各种无偿劳役,不入旗籍,不服兵役,没有人身自由,得到主人允许可以娶妻成家,仍世代为奴。主人可以将其买卖、转让、赠送,但不能随意杀害。
蒙古语音译。“格林”意为“家”、“包勒”意为“奴仆”。清代蒙古封建王公贵族的家奴。一般为主人服各种无偿劳役,不入旗籍,不服兵役,没有人身自由,得到主人允许可以娶妻成家,仍世代为奴。主人可以将其买卖、转让、赠送,但不能随意杀害。
即“罗藏贝丹旦丕仲美”(1426页)。
见“畏可”(1656页)。
见“敷答河千户所”(2488页)。
见“懿璘质班”(2585页)。
见“敌烈部”(1882页)。
见“司马喜”(654页)。
?—1882清朝将领。亦作素布多尔札布。达斡尔族。姓孟尔的音氏。世居大莫丁屯,隶布特哈正黄旗。咸丰三年(1853),参与镇压太平天国运动,败林凤祥军于藁城,擢正蓝旗汉军副都统。同治七年(1868),率
朝鲜族民间传统节日。亦称“流头日”。流行于延边等地区。今,该节日已消失。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六月条载:“十五日,东俗称流头日”。是日清晨,男女老少都到河畔溪边,“浴发于东流水”,俗信能洗除身
藏语音译。吐蕃在甘、青藏区的一种行政军事建置。松赞干布时在今积石山一带建有“通颊九部”,属“下勇武部”管辖。初建11个千户所,称“苏毗如通颊汉户十一千户所”。后于赞普赤松德赞(755—797年在位)时
清朝将领。朝鲜族。韩氏。满洲正黄旗人。一等参将韩义之子。初授一等侍卫,累迁正红旗满洲副都统。康熙十一年(1672),迁护军统领。十四年(1675),从内大臣佟国纲率师驻宣府(今河北宣化县),备御察哈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