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离可汗
南北朝时期突厥汗族。阿史那氏。※佗钵可汗侄,※褥但可汗子。北周建德元年(572),佗钵可汗继位初,为稳定内部局势,避免纷争,封其为步离可汗,统领汗国西部地区。后事迹不详。
南北朝时期突厥汗族。阿史那氏。※佗钵可汗侄,※褥但可汗子。北周建德元年(572),佗钵可汗继位初,为稳定内部局势,避免纷争,封其为步离可汗,统领汗国西部地区。后事迹不详。
即《道宗皇帝哀册》(2300页)。
?—696唐代契丹部落联盟首领。出自大贺氏族。原联盟首领※窟哥之孙(一说曾孙)。初期附唐,武则天(684—705年在位)时为右武卫大将军、松漠都督府都督。万岁通天元年(696)五月,因与唐地方官员龃龉
见“酉阳宣慰司”(1050页)。
金大臣。女真族。必兰氏。贞祐(1213—1217)初,累官宁化州刺史。二年,迁同知真定府事,权河北、大名宣抚副使。三年,以保全赞皇县(今河北赞皇)功,遥授安武军节度使,改昭义军节度使,充宣抚副使。加授
蒙古诸部统一前克烈部首领之一。又译札阿绀孛、札哈坚普。克烈部部长※忽儿札胡思杯禄罕子,※王罕弟。原名怯列亦歹。幼年为西夏所掳,久居其地,因为人机敏,颇受重用,赐名“札合敢不”。一说为唐兀语“赞普”的异
见“阿帕克和卓”(1236页)。
明代东蒙古喀尔喀(罕哈)万户之一部分。亦译称喀尔喀五部或内喀尔喀。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统一东蒙古六万户。不久,达延汗分封诸子,将喀尔喀万户东部地区及属民(即内喀尔喀)封予第六子阿尔楚博罗特(纳
见“耶律良”(1301页)。
元代赋税科差名目之一。汉地民户的科差包括※丝料、※包银、俸钞3项。世祖中统元年(1260),定科差条例,向民户征丝料、包银。至元四年(1267),始定俸禄,令民户在4两包银外增纳1两为俸禄。按户之高下
见“卫达尔玛诺木欢”(1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