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七沁
见“笔写契”(1883页)。
见“笔写契”(1883页)。
北魏前期专理鲜卑族人刑政之最高主官。简称为“三都”,为外都坐大官、内都坐大官、中都坐大官的总称。每一种约有2人。“都坐”,即意为“朝堂”,“都坐大官”犹如“朝堂上的大官”或“坐朝堂的大官”,带有汉晋尚
契丹语音译。“厚重”之意。宋人余靖在庆历三年至五年(1043—1045)先后出使契丹,益晓契丹语,曾在辽兴宗设的筵席上作汉语与契丹语交杂的《北语诗》,受到兴宗赞赏。诗中有“两朝厥荷情斡勒”句,自注:“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纳西”、“纳”、“纳汝”、“纳日”。他称“摩沙”、“末些”、“么些”等。主要聚居于云南省丽江纳西族自治县,维西、中甸、宁蒗、德钦、永胜、鹤庆、剑川、兰坪等县和四川盐源、盐边、木
参见“通名制”(1968页)。
见“柳中”(1575页)。
?—1218金大臣。东京(今辽宁辽阳市)猛安人。女真族。蒲察 氏。太子太傅吾迭子。勇健多力,由护卫十人长,累官为武器署令。从军,兵溃被蒙古军俘获。贞祐二年(1214),与降兵万余人逃归。迁隆安府治中,
见“古鲁浑山卫”(443页)。
即“阏氏”(2105页)。
?—1752清代甘肃临洮藏族土司。※赵煜子。雍正五年(1727),父卒,次年,承袭临洮卫指挥使职,兼理土司事务。有子恒钿、恒锐。乾隆十七年(1752)病卒。
南北朝时期阴平国主。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西北)氐人。※杨广香孙,※杨炅子。齐建武二年十二月(496年初),父卒。次年正月,受齐封为假节、督沙州军事、征虏将军、平羌校尉、沙州刺史、阴平王。卒于梁天监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