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拉尔
鄂伦春族的一支。一作毕喇儿(有说亦作“布莱雅”,似不确,此为新巴尔虎分支)。因居毕拉尔河(一说前苏联境内之布列亚河即其变音)流域,故名。自称“毕拉尔千”,意为“住在河边的人”。原居黑龙江北精奇里江(前苏联称结雅河)至牛满江(前苏联称布列亚河)一带,后南迁,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和新兴村的鄂伦春人,即其后裔。清代就其所在设毕拉尔路管理,属布特哈总管衙门。世代以狩猎为生,但他们是鄂伦春族中最早从事农业和养鹿,并取得较好成绩者。
鄂伦春族的一支。一作毕喇儿(有说亦作“布莱雅”,似不确,此为新巴尔虎分支)。因居毕拉尔河(一说前苏联境内之布列亚河即其变音)流域,故名。自称“毕拉尔千”,意为“住在河边的人”。原居黑龙江北精奇里江(前苏联称结雅河)至牛满江(前苏联称布列亚河)一带,后南迁,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和新兴村的鄂伦春人,即其后裔。清代就其所在设毕拉尔路管理,属布特哈总管衙门。世代以狩猎为生,但他们是鄂伦春族中最早从事农业和养鹿,并取得较好成绩者。
蒙古国宗王、大将。又译也苦、耶虎、牙忽。孛儿只斤氏。※成吉思汗弟※合撒儿长子。父死,嗣父封地。拖雷监国三年(1229),与诸王遵成吉思汗遗命拥戴窝阔台即汗位。太宗八年(1236),受封般阳路(治今山东
元朝大臣。又作阿礼海涯、阿卜海牙、阿不海牙。畏兀儿人。集贤大学士脱列子,同知枢密院事※野讷之弟。早年为武宗、仁宗宿卫,以清慎通敏,甚见信任。皇庆元年(1312),任参议中书省事,后升参知政事、左丞、右
清代八世班禅丹白旺秋胞兄。藏族。同治八年(1869),班禅之父丹增汪结病亡。所遗公爵,经驻藏大臣恩麟奏准,例应由其承袭,因其自幼削发为僧,勤习经典,不愿承袭公爵,故赏大喇嘛名号,以便在班禅近身服侍。
高车十二姓之一,北魏宗族十姓之一。亦作乙干氏。原居于大漠之西。早在东汉时就投归拓跋鲜卑。据《魏书·官氏志》载,献帝拓跋邻七分国人后,“又命叔父之胤曰乙旃氏”,即令其后裔统高车之乙旃部,以此为姓。孝文帝
?—812渤海国第七世王。康王大嵩璘子。唐元和四年(809),父死,继位。受唐封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秘书监、忽汗州都督、渤海国王。次年,改元永德。在位期间,继续奉行睦邻政策,对唐保持密切的君臣关系,照旧
见“俟利”(1690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载,清代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南520里有赛音纳音河入松花江,或即此地。
唐代吐蕃社会中奴隶阶级的一个等级即奴隶的奴隶,亦译“奴下奴”。详见“更” (1048页)。
清代藏族土司。在四川省甘孜县境内。全称“霍尔甘孜麻书安抚司”。雍正七年(1729)受封,领地一在甘孜麻书乡和大塘坝,一在道孚县麻孜乡。据乾隆《雅州府志》载:辖600余户,年贡银数十两。光绪二十五年(1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七年(1409)三月和永乐八年(1410)十二月所设木里吉卫均称作默尔根卫或默尔根河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