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屯
清代内地移居新疆之回、汉民屯田。又称户屯。乾隆二十六年(1761),清朝政府为加强对天山北路的开发,从甘肃肃州(今酒泉)、安西、高台等地招募农民300户,送往乌鲁木齐屯田。后又陆续从内地迁回、汉民户到新各地屯垦,每户授田30亩,借给种籽、口粮、牲畜、农具等。垦户每亩纳租银5分或细粮8升。光绪年间(1875—1908),改为二人为一户,每户给地60亩。屯田自北疆逐渐扩及南疆。对开发新疆农业起了重要作用。
清代内地移居新疆之回、汉民屯田。又称户屯。乾隆二十六年(1761),清朝政府为加强对天山北路的开发,从甘肃肃州(今酒泉)、安西、高台等地招募农民300户,送往乌鲁木齐屯田。后又陆续从内地迁回、汉民户到新各地屯垦,每户授田30亩,借给种籽、口粮、牲畜、农具等。垦户每亩纳租银5分或细粮8升。光绪年间(1875—1908),改为二人为一户,每户给地60亩。屯田自北疆逐渐扩及南疆。对开发新疆农业起了重要作用。
爵名。清代宗室封爵中第九等之称。乾隆十三年(1748),从镇国公一爵内分出,始正式立此爵名。前镇国公一爵,有入※八分、不入八分(分,去声)之分。入八分镇国公位列14等封爵中第七;不入八分镇国公位列第九
明朝为加强中央集权和便于征调赋役,在甘肃河州(今临夏)回、东乡、撒拉等民族聚集区推行的基层政权组织制度。洪武(1368—1398)中期,河州已设有45个里,其中东乡有12个里。后因人丁消亡、迁徙、流散
契丹※宫卫制(即斡鲁朵制)下,属于宫卫下的一种机构名称。为诸宫(府)下的军事机构。《辽史·国语解》称:“提辖司,诸宫典兵官。”掌诸宫卫军事事务,传递命令,征调兵马。该机构设于各重要地点。《营卫志》记:
我国台湾高山族沙阿鲁阿人使用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台湾语支。使用人口现在只剩了几十个,居住在高雄县荖浓溪上游,桃源乡的桃源和高中两个村中。沙阿鲁阿人和布农人杂居,日常生活中都已使用布农语,所
书名。元郝经(1223—1275)撰。39卷,附录1卷。经,泽州陵川(今属山西)人,字伯常。曾为忽必烈藩邸文臣和中统建元,采用汉法的重要谋士。学问文章,甚有根底,可与其师元好问比肩。集中所收《东师议》
伊斯兰教著名古寺之一。位于北京市牛街。建于元初。当时有伊斯兰教学者波斯人阿哈买德和布哈拉人阿里2人,曾来此寺任掌教,先后于1280年和1283年病故,葬于寺内,至今墓、碑仍存。该寺于明正统七年(144
即“大明俊”(83页)。
毛南族传说人物。湖南常德府武陵县人。字超群,讳泽深,奶名僚。少时随祖移居河池州(今属广西)。明嘉靖元年(1522)中举,嘉靖二年(1523)进士。任庆远府河池知州。莅位3年,税银亏空,乃罢职归农,逃散
即“岐黎”(1068页)。
参见“钹汗国”(187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