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租地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见“萧瑟瑟”(1999页)。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军民事务。下辖宣慰使司都元帅府3,吐蕃等处为其一,秩从二品,置宣慰使5员。治河州(今甘肃临夏)
镇压南笼布依族农民起义之奏章。5篇。清勒保(1740—1819,字宜轩,满州镶红旗人)撰。作于嘉庆二年(1797)。内容记嘉庆初年贵州南笼府安龙县布依族农民起义事件的原因、经过及清军对其实行武装镇压之
见“克失旦”(986页)。
明代高昌馆汇编的汉文回鹘文对照的公文集。亦称《高昌馆课》。高昌馆为明清边疆民族语文翻译机构,专司中央政权下达的敕谕、所辖各地方政权与中央政权往复奏折以及朝贡等翻译事务。明永乐五年(1407)设置,隶四
?—1715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布尼子。康熙三十一年(1692),率众附清,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以阿尔萨兰卫宰桑协理旗务,驻牧克鲁伦河流域。三十二年,移
云南彝族一支阿细(阿西)人的传统民间歌舞。亦作“阿西跳月”、“跳乐”。盛行于弥勒、泸西、路南彝族自治县。为青年男女进行社交活动和中老年娱乐活动的主要形式。每逢火把节、春节等喜庆日或农闲时,在草坪、空地
宋时壮族地区集市。因在僚人聚居地区开市,或以僚货为主进行交易而得名。在邕州晋城县(今邕宁县)附近的石溪口(今石埠)。僚人渠帅岁时在此经商,特别是马匹交易,故又称马会。
1808—?清代藏传佛教活佛、学者。藏族。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人。幼年被指认为巴格·桑旦平措的转世灵童。早年出家,毕生讲法修行。曾任西藏甘丹寺第九十任法台。著有《出世法言·莲苑歌舞》,采用诗文相
明代湖广保靖州土官。土家族。保靖州(今湖南保靖县)两江口长官※彭胜祖子。弘治十年(1497),入粟嗣父职。十四年(1501),奉调随征贵州普安彝族女首领米鲁,破大小盘江、陆卜、毛口等处,救出被虏杨太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