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租地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金大臣。本名忽鲁。女真族。完颜氏。※阿骨打孙,左副元帅※完颜宗望子。以宗室子累迁特进。初为翰林学士。熙宗皇统九年(1149),拜御史大夫。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任翰林学士承旨,兼修国史。历官工部
封爵名。唐贞观九年(635),吐谷浑为唐将李靖所败,国都伏俟城(今青海铁卜卡古城)陷,降唐,太宗封吐谷浑王慕容顺为西平郡王。
即“巨连”(197页)。
清代至民国年间蒙古地区著名旅蒙商号之一。与※元盛德、※天义德合称归化城(今呼和浩特)“三大号”。创始人山西太谷县人王相卿、祁县人张杰、史大学等,康熙(1662—1722年在位)中,曾在费扬古军中任伙夫
见“古鲁浑山卫”(443页)。
渤海王国官员。一作马孝慎。仕于大彝震、大虔晃二世。唐大中十二年(858),官政堂省左允。三次出使日本。唐会昌元年(日本承和八年,841),随政堂省左允贺福延首次使日,任判官。唐大中二年(日嘉祥元年,8
?—1542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俺答汗的使臣。蒙古族。嘉靖二十年(1541),奉俺答汗命,与石天爵至大同,要求通贡互市,经边臣上奏,被明世宗拒绝,并被无理扣留。在俺答汗强烈要求下,石天爵被释放,而
戎的一种。参见“山戎”(118页)。
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大臣。大相※桂甘之子。奉命制订“九双木简”、“真智五木简”及“三审木简”、“流动木简”等法律,分别作为医疗费赔偿、命价赔偿、亲属离异、判断诉讼真伪及盖印结案等
勿吉官员。勿吉族。北魏太和九年(485),奉命使魏朝献。是为见于史载勿吉通魏的第二位使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