汗阿林盟
清外蒙古喀尔喀四部诸盟之一。以土谢图汗部20旗会盟于肯特山之支脉汗山(蒙古语称山为“阿林”)而得名。东界肯特山,西界翁金河、南抵大漠,北临俄罗斯。为喀尔喀蒙古北路,后改为后路。地兼耕牧,矿产林木均称富饶。清代直隶理藩院。民国初年归驻库伦办事大臣节制。1924年归蒙古人民共和国。辖地约当今蒙古国色楞格、中央、中戈壁、布尔根等省和东戈壁,南戈壁等省各一部分。
清外蒙古喀尔喀四部诸盟之一。以土谢图汗部20旗会盟于肯特山之支脉汗山(蒙古语称山为“阿林”)而得名。东界肯特山,西界翁金河、南抵大漠,北临俄罗斯。为喀尔喀蒙古北路,后改为后路。地兼耕牧,矿产林木均称富饶。清代直隶理藩院。民国初年归驻库伦办事大臣节制。1924年归蒙古人民共和国。辖地约当今蒙古国色楞格、中央、中戈壁、布尔根等省和东戈壁,南戈壁等省各一部分。
壮、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流行于广西泗城州(军民府),今红水河两岸。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谓之亭田。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
辽、金、元官署名。掌辅佐皇太子之事。秦始置詹事,魏晋以来相沿。辽置太子詹事院,设詹事,少詹事等职,金沿之。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立院,设左、右詹事、副詹事、詹事丞、院判等官。文宗天历元年(132
西域古河名。见《魏书·西域传》。为于阗城东20里北流大河。与城西达利水汇合后继续北流。清《西域图志》考订树枝水即玉陇哈什郭勒。“玉陇”意为“白”, “哈什”为“玉”, “郭勒”为“河”。《新五代史·四
书名。元黄溍(1277—1357)撰。43卷。内初稿3卷,临川危素编次;续集40卷,门人宋濂、王祎编次。作者婺州义乌(今属浙江)人,字文晋、晋卿。延祐进士。历任台州宁海县丞、诸暨州判官、国史院编修、翰
书名。贵州龙家民族志。亦名《洞中风俗记》、《黔苗土司婚礼记》。1卷。清陈鼎(字定九,一字子重,江苏江阴人,汉族)撰。作者于康熙(1662—1722)初年随叔父宦黔,后与当地龙家土司(史称“龙家苗”)之
见“平越府”(503页)。
见“八关”(22页)。
地名。战国时为古羌人活动地区。秦时为塞外地,后划入陇西郡枹罕县。西汉时,一度为羌人占据,汉昭帝始元六年(前81年),分属金城郡枹罕县和陇西郡大夏县。东汉初,为窦融所据,寻复原建制。三国至西晋,仍分属金
即百越民族群中西瓯、骆越两支之合称。今学术界有2说:一说西瓯与骆越为两支,一说为一支二名。参见“西瓯”(690页)、“骆越”(1782页)。
见“耶律璟”(130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