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州征收谷物令文
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原文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系沙州官府征收谷物的指令。内容为:会计官拉珠赞致书长官论甸热、论菜扎,陈请下令,从阿豺部农民谷物中,交纳谷物30,并请沙州之粮官指派王家舍及邹增增执行。文末有发信人签章:“会计官拉珠赞驻地”。此文为吐蕃遗存之少量古藏文文书之一,对研究古藏文及当时吐蕃的赋课制度有一定参考价值。
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原文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系沙州官府征收谷物的指令。内容为:会计官拉珠赞致书长官论甸热、论菜扎,陈请下令,从阿豺部农民谷物中,交纳谷物30,并请沙州之粮官指派王家舍及邹增增执行。文末有发信人签章:“会计官拉珠赞驻地”。此文为吐蕃遗存之少量古藏文文书之一,对研究古藏文及当时吐蕃的赋课制度有一定参考价值。
见“绲戎”(2143页)。
见“伊即轩”(804页)。
?—392高句骊国第十八世王。亦称於只支。小兽林王※丘夫弟。晋太元九年(384)兄死,无嗣,因继王位。南与百济,西与慕容氏抗争。次年夏,发兵4万陷辽东(治今辽宁辽阳市老城区)、玄菟(治今辽宁沈阳市东,
见“正军户”(480页)。
藏语音译,意“寺庙庄园”或“供奉庄园”。包括旧时藏区由活佛、堪布等中上层僧尼私人占有的庄园和名义上归寺庙或寺内扎仓、康村“公有”,实际上也掌握在中上层僧尼手中的庄园两部分。
①元代云南镇西路大赕火头。傣族。镇西路总管阿兰之父。至治二年(1322),其孙3陈与兄镇西路总管䚟朵争夺领地,要求䚟朵划给土地和人民,被拒绝,遂诉之于阿吾,共发难,占领不岭
1683—1761清代青海塔尔寺活佛,即赛朵呼图克图三世。出生于青海蒙古旗。康熙二十一年(1682),赛朵二世圆寂后,被选定为转世灵童,迎入塔尔寺。三十五年(1696),入藏学经。因水土不服返回。入塔
清末内蒙古哲里木盟札赉特旗反垦斗争领导者。原以台吉身分任该旗梅伦。光绪三十三年(1907)夏,被委派为该旗垦务行局帮办。会同总办哈丰阿办理放垦事务。鉴于哈丰阿勾结官府,不顾蒙古农牧民生计,大量放垦、掠
?—1758清朝将领。蒙古族。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古后裔,札萨克一等台吉,※班珠尔多尔济长子。乾隆元年(1736),父卒,次年,袭札萨克一等台吉。八年(1743),扈从乾隆
?—1560明代湖广保靖司土官。土家族。保靖(治今湖南保靖县)宣慰使※彭九霄第三子。嘉靖六年(1527),承袭宣慰使。十九年(1540),奉调从征镇筆。二十二年(1543),随征贵州田平。三十三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