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马部
见“沙马宣抚司”(1130页)。
见“沙马宣抚司”(1130页)。
清官署名。见“布特哈”(467页)。
河名。又译斡耳罕、斡儿罕、斡儿洹、斡鲁欢。今蒙古汗国鄂尔浑河。蒙古汗国建立前,蔑儿乞部世居该地,后为蒙古部铁木真(成吉思汗)所灭。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元军大败叛王昔里吉军于此。
见“阿拉布坦”(1225页)。
藏语音译,意为“寨首”。解放前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头人。每个村寨均有一名。世袭。受命于土官,向寨众传达政令,办理本寨事宜。不享有任何特权。寨众对之亦无任何义务。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尔车臣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齐旺子。初授协理台吉,隶从兄车布登右翼中旗。康熙五十年(1711),以追缉巴尔呼逃人功,授一等台吉。五十一年,授札萨克。雍正元年(
古郡名。秦置,治所在临湘县(今湖南长沙)。西汉高帝五年(前202),改为长沙国。王莽时,称填蛮。属荆州。东汉复为郡,辖县13。隋开皇(581—600)中废。大业(605—618)、唐天宝(742—75
西域古城名。见《后汉书·西域传》。位于车师后部,为戊部候所居,又名候城。即《汉书·西域传》后城。《新唐书·西域传》作可汗浮图城。唐贞观十四年(640)平高昌,于此置庭州,寻废。显庆三年(658)复置,
亦称要粮。解放前云南地区一些少数民族保留的一种原始互助习俗。缺粮者携带一只小鸡或一小捆烟叶、一点酒等小礼物到有粮食的亲友家去,就可取回粮食,日后不需偿还。如云南金平县的苦聪人,只要有人来讨粮,即使自己
?—约前102汉族。西汉江都王刘建女。武帝元封六年(前105),奉命前往乌孙和亲,下嫁乌孙昆莫(王)猎骄靡为右夫人。汉为结连乌孙共击匈奴,颁给乘舆和大量御用物品,配属官、宦者及侍御数百人。因昆莫年老,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五年(1407)正月设置之朵儿必河卫均作都尔弼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