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木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噶穆卫,并将永乐八年(1410)二月所设古木山卫和永乐十年八月所设可木(河)卫同作噶穆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噶穆卫,并将永乐八年(1410)二月所设古木山卫和永乐十年八月所设可木(河)卫同作噶穆河卫。
渤海王国置。为西京鸭渌府所辖四州之一,领安丰、渤恪、隰壤、硖石4县。州治故址众说不一,或说在今吉林省长白山朝鲜族自治县南惠山镇;一说为该县长白镇;有说为该省安图县仰脸山城;又说为抚松县城。辽灭渤海后县
明代蒙古官名。蒙古大领主委任的属部首领。王士琦※《三云筹俎考·夷语解说》云:“恰,与首领同”,“首领,是各台吉门下主本部落大小事情断事好人”。科瓦列夫斯基《蒙俄法词典》及田清波《鄂尔多斯词典》释其义为
明代西蒙古法规。亦称《旧卫拉特法典》,以别于1640年的《蒙古卫拉特法典》(《察津毕其格》)。法典全文已失传,现仅存8个片断,载帕拉斯《蒙古民族历史资料集》。据其内容,史界一般认为制订于瓦剌四部(即四
见“敌烈部”(1882页)。
见“涅剌部”(1933页)。
?—1748清朝蒙古王公。巴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九世孙,多罗郡王鄂齐尔第三子。初授二等台吉。康熙四十四年(1705),入朝,受命协理旗务。五十四年(1715),请从军防御准噶尔部策妄
清代官名。满语音译,“代替”的意思。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创建八旗组织时规定,牛录额真(满语音译,汉译“佐领”)下设代子2人。太宗天聪八年(1634)改为骁骑校,是牛录额真的副手,
《云南志略》误作段兴胄,即“段思良”(1698页)。
①(? —1756)清朝大臣。一作祃木特,又称库克辛玛木特。乌梁海人。初为准噶尔扎哈沁鄂拓克宰桑,驻守阿尔泰山,游牧于布拉罕及察罕托辉左翼。清雍正八年(1730),受准噶尔首领噶尔丹策零派遣,领兵2万
982—1054吐蕃佛教后弘期进藏之印度高僧。初名达瓦宁波。梵文名迪巴嘎热施咱纳,藏文译作贝玛梅泽益西,意为“吉祥燃灯智”。藏史通称其为“觉卧杰阿府峡”,意为“佛王阿底峡”,简称“觉卧杰”(佛王或尊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