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布
藏语康巴方言之音译,即拉萨方言之“本波”,意为“官长”、“土官”。又称“甲尔窝”(杰波),意为“王”。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最高首领。每一村寨均有一名,世袭,一般父死子袭,兄终弟继,无子者由赘婿继承。总揽全村寨内外事务,负责派款、征兵、罚款等,享有各种特权,所属百姓均要定期或不定期给其当差、上税、纳款等,违命者轻则吊打,重则处死。寨众对其有人身依附关系。
藏语康巴方言之音译,即拉萨方言之“本波”,意为“官长”、“土官”。又称“甲尔窝”(杰波),意为“王”。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最高首领。每一村寨均有一名,世袭,一般父死子袭,兄终弟继,无子者由赘婿继承。总揽全村寨内外事务,负责派款、征兵、罚款等,享有各种特权,所属百姓均要定期或不定期给其当差、上税、纳款等,违命者轻则吊打,重则处死。寨众对其有人身依附关系。
契丹官名。契丹开国前,各部设※夷离堇(一说为部落酋长,一说为军事首领),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以※迭刺部夷离堇称帝建国后,除契丹迭剌、乙室两大部外,“更诸部夷离堇为令稳”(《辽史》卷33)。故有人以为,在
明清云南车里宣慰使司所辖傣族土职。明永乐(1403—1424)中,车里宣慰使刀暹答封其子香曩于此。清雍正六年(1728),土酋刀勐比从征勐罕有功,授土守备职。卒,子先勐降等承袭,传至光绪二十八年(19
?—1900清朝大臣。满洲镶蓝旗人。姓布觉尔察氏。咸丰二年(1852)翻译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历官内阁学士、理藩院右侍郎、国史馆副总裁。同治三年(1864),授正白旗蒙古副都统,奉命查办热河土默特贝
见“佛满洲”(1097页)。
?—1619明代海西女真叶赫部首领。又作布扬古、白羊骨。女真族(一说为女真化蒙古人)。纳喇氏(原土默特氏)。塔里木卫叶赫部始祖胜根打喇汉六世孙,※卜寨长子。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嗣为贝勒,与※锦
见“石虎”(445页)。
※“单于”的全称(1521页)。
新疆塔吉克族吹奏乐器之一。又名“那艺”。塔吉克语,意为“鹰笛”。以鹰翅膀骨制成,长约20厘米,直径约1.5厘米,无簧和哨咀,下半部有3个发音孔,竖吹。每逢婚礼、欢会或节庆时,都要吹鹰笛奏呜曲。塔吉克族
古水名。一作如洛环水、洛环水。所指今皆说即西拉木伦河。旧一般认为是今西辽河南源老哈河,并说“洛环”即“老哈”音转,“洛孤”为音转而讹;也有说是老哈河支流英金河。在契丹族分布区域内。南北朝时勿吉族使臣至
参见“托高会”(7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