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土司制度之论著。1篇。清蓝鼎元(1680—1733,字玉霖,别字伏庵,号鹿洲,福建漳浦人,汉族)撰。内容首论改土归流之必要,同时披露土司对土民实行“一年四小派、三年一大派”的残酷剥削。为研究西南少
?—1530明代甘肃临洮藏族土司。字世望。※赵铉子。年少聪颖,自幼入官学攻读诗书。父卒,袭卫指挥使职。弘治十七年(1504),以安定卫王子千奔率部扰沙州(今甘肃敦煌),奉命率临洮卫本部兵前往堵击,遏制
僜语音译,意为“同姓公有地”。解放前西藏察隅地区僜人所保留的氏族土地公有制的残余形态。同一姓氏的人们在村周围公有的荒地、山林和猎场,归本姓成员自由使用,住在外村的同姓人仍享有使用本地同姓人公有地的权力
见“埃勒”(1801页)。
蒙古“林木中百姓”(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即森林诸部)之一部分。成吉思汗二年(1201),为术赤招降。
蒙古部名。又作蒿齐忒。成吉思汗十八世孙库登汗始称所部之名。其后裔初依附察哈尔部,至博罗特和噶尔玛色旺,为避察哈尔林丹汗侵扰,率部徙牧漠北,依属喀尔喀车臣汗硕垒。清崇德二年(1637),博罗特率众投清。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纳克布伯克、讷克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匠役营造等公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1777—1848清朝大臣。字献山。满洲镶黄旗人,嘉庆十五年(1810)进士。授编修。累迁少詹事,入直上书房。十八年(1813),擢内阁学士。十九年,授礼部侍郎。因事降职,后以三等侍卫充吐鲁番领队大臣
官名。明代设京卫、外卫指挥使司,置指挥佥事,地位低于指挥使和指挥同知,秩正四品。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亦以此名义授当地首领,赐予铜印、诰命、冠带,准世袭。使之谨守故土,统帅部众,服从征调,无相携贰,依例进
解放前新疆柯尔克孜族婚俗。柯尔克孜语音译,意为“幼年订婚”。一般在儿童刚长至三四岁左右时,即由双方父母或氏族首领包办订婚。订婚时男方要给女方送财物和牲畜做聘礼。解放后已逐步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