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真释疑
书名。清代回族人金天柱撰。天柱,字北高,金陵(今南京市)人。乾隆三年(1738),官翰林院四译馆正教序班。该书以问答式,分别介绍伊斯兰教饮食、服色、礼仪、诚信、容体、释名等方面的常识,以解释异教及世俗对伊斯兰教的疑谤与非议。大约在乾隆十年(1745)正式刊印。光绪六年(1880),由山东济南人唐晋徽(传猷)等补辑,题为《清真释疑补辑》。原本已佚,有光绪七年(1881)刊本。全1册,由京都(今北京)清真寺刻版刊印。
书名。清代回族人金天柱撰。天柱,字北高,金陵(今南京市)人。乾隆三年(1738),官翰林院四译馆正教序班。该书以问答式,分别介绍伊斯兰教饮食、服色、礼仪、诚信、容体、释名等方面的常识,以解释异教及世俗对伊斯兰教的疑谤与非议。大约在乾隆十年(1745)正式刊印。光绪六年(1880),由山东济南人唐晋徽(传猷)等补辑,题为《清真释疑补辑》。原本已佚,有光绪七年(1881)刊本。全1册,由京都(今北京)清真寺刻版刊印。
明代云南陇川傣族首领。明朝平定麓川之初,即行归附,任陇川宣抚司(治今云南陇川县西南巴弄)同知,正统十二年(1447),以原宣抚使恭项肆杀无辜,刻虐人民,致使陇川为乱。明廷以其为群众信服,命代为宣抚使。
亦称“瑷珲将军”。全称为“镇守黑龙江等处将军”。清代黑龙江地区军事和行政的最高长官。武职从一品。康熙二十二年(1683),清政府将原属宁古塔将军统辖的部分地域划出,设为黑龙江将军辖区,擢宁古塔副都统萨
东汉时对南下附汉之匈奴人的称呼。光武帝建武二十二年(公元46年),蒲奴单于立,右薁鞬日逐王比以己为前乌珠留若鞮单于长子,不得立,怀怨,遣使献匈奴地图,求内附。事觉,遂聚南边八部众于二十四年自立为
1748—1805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瓜尔佳氏,世居吉林乌拉。字珠轩。乾隆三十三年(1768),以马甲随征缅甸。三十八年(1773),随军镇压金川土司叛乱。四十年,因功擢三等侍卫。金川平,叙功,赐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噶岱默特孙,※阿布都喇璊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军平定布拉呢敦、霍集占叛乱,授二等台吉。四十一年(1776)父死,受命袭公品级。越二年
地名。藏语音译。意为“神山顶”。亦称纳孜、章拉则、拉则宗。位于西藏自治区西南,雅鲁藏布江上游,属于日喀则地区。原西藏地方政府设拉孜宗,地当交通要冲,东通日喀则、江孜、西通萨噶、噶达克,南通胁噶尔、定日
清代新疆府名。光绪二十九年(1903)由直隶州改置。治所在今新疆喀什市。辖疏附、伽师2县。管领村庄20处、9驿站、43卡伦、汉屯8处及布鲁特(今柯尔克孜族)牧地。隶喀什噶尔道。1913年改为县。居民1
碑名。亦称“泰和题名残石”。泰和六年(1206)金奥屯良弼以汉文题写的饯别石刻,上有卜修洪用女真字刻的跋。汉字题辞为“奥屯良弼自泗上还都,心友饯饮是溪。泰和六年二月十有一日也。”女真字跋译为汉文为“从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乾隆二十四年归附清朝。在喀什噶尔城(今新疆喀什)西北300余里喀浪圭卡伦外游牧,隶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
见“贺真城”(17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