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海
见“茂海”(1331页)。
见“茂海”(1331页)。
? —463北魏大臣。代郡人。鲜卑尉氏(尉迟氏)。辽西公尉诺子。明元帝时,执事左右,为大官令。太武帝即位,与散骑常侍刘库仁等8人分典4部,绾奏机要,赐爵山桑侯,加陈兵将军。改安北将军,出镇北境。从征柔
明代蒙古官名。蒙古语音译。蒙古领主属下百人的头领。王士琦※《三云筹俎考·夷语解说》云:“召兔,是管一百人头目”。蒙古领主将其部属划分为千人、百人等,任命“明安兔”管千人,“召兔”管百人。平时征收贡赋(
即《滇案条约》或《芝罘条约》。英国借口马嘉理案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光绪二年(1876),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以英人马嘉理在云南腾越被杀一案向总理衙门提出种种无理要求,遭驳斥,遂与俄公使密商英俄分
吐蕃末代赞普※达磨之后裔。名赞丘德。纳卡德哇之子。初居今阿里,后率众移居亚泽地区(在今尼泊尔境),称亚泽王。在亚泽继续发展佛教。其后裔始终与卫藏保持政治及宗教关系。其孙曰乌麦曾为大昭寺建金顶。传至阿孜
藏族部落名。在西藏那曲县境内。为“羌日六部”之一。原称霍尔,亦称霍尔巴达。辖益钦、益琼、普达、如钦玛、德萨玛、守宇妥、达德、拉机、公果玛等9个措哇,俗称“巴尔达格雄古”,意为“巴尔达九部”。统由巴尔达
南朝齐史书。纪传体。原名《齐书》,宋代始称《南齐书》,以便与李百药之《北齐书》相区别。南朝齐梁之际萧子显(489—537)撰。原书60卷,现在59卷,包括本纪8卷,志11卷,列传40卷。子显字景阳,南
元朝大臣。又译忽都带儿、忽都察儿等。蒙古人。世祖至元三年(1266),任中书左丞相。四年,降平章政事。七年,复为左丞相。十二年,请上皇帝、皇后尊号,未获允。二十一年,赐其怯薛江南户钞武冈路新宁县5千户
18世纪40年代,卡普清教会传教士在拉萨建成教堂和僧舍后,在四噶伦(西藏总理政务官员)之一颇罗鼐支持下,开始传教活动。部分僧人认为容忍此事,不久基督教将取代藏传佛教,遂利用藏民基督教徒拒绝达赖喇嘛摸顶
1782—1853即七世班禅。又译丹贝尼玛。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领袖。藏族。法名“罗桑巴丹丹白尼玛却勒朗结巴桑布”。生于后藏南木吉雄(今仁布境内)。巴丹顿珠之子。自幼聪慧灵异,清乾隆四十八年(178
满语音译,又作噶山大,汉译为乡长或屯长。清代东北农猎地区基层行政单位的首领。“嘎山”,村、屯之谓,各设其长以治。《吉林外记》:康熙(1662—1722)初,新满洲率属来归者,“遂编其嘎山达为※世管佐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