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水部
见“白霫”(596页)。
见“白霫”(596页)。
土司名。元置白崖长官司,治所在今湖南龙山县东北,属新添葛蛮安抚司。明洪武三年(1370),洞民总管张那律率民内附,任长官司长官,属永顺等处军民宣慰使司,为宣慰司所辖六长官司之一。张氏世袭其职,共传10
见“新民府”(2376页)。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认为火能净化万物、祓除不祥。当使者或藩王觐见时,其本人及所携礼物必须在两堆火之间通过;凡贡品及宫廷所用之物,必经巫师以火净化;人死后,死者生前所用物品以及其亲属,均
?—1883清朝宗室、大臣。满洲镶蓝旗人。不入八分辅国公奕果子。道光二十年(1840)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历内阁学士、文渊阁直阁事等。咸丰元年(1851),定郡王载铨绘息肩图,因题诗用师生称谓,违禁
藏语音译,俗称平地板。四川甘孜藏区康定地方的一种生产工具。为长约10尺、宽约1尺的木板,两端各有1孔,用皮条系在二牛并立的顶杠上,1人操作,用来平整翻耕后的土地,以便下种。
?—1232金朝太子。女真族。完颜氏。卫绍王子。大安元年(1209),封胙王,为左丞相。翌年八月,立为皇太子。至宁元年(1213),父被胡沙虎杀,与兄弟皆废居中都(今北京)。宣宗贞祐二年(1214),
云南土司名。宣德四年(1429,一说三年,1428)置。辖境为今云南云县及附近地区。元时曾为麓川路辖地。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一说永乐元年,1403),析麓川平缅宣慰司地置大侯长官司。宣德四年(1
?—408北魏大臣。代人。鲜卑拔拔氏(后改长孙氏)。代王拓跋什翼犍时,年13,选为内侍。后从拓跋珪投奔独孤及贺兰部,常侍左右。登国(386—396)初,为大将,从征匈奴独孤部刘显及库莫奚、贺兰部,俱有
清代新疆和阗军政长官。乾隆四十二年(1777)自副都统改置。驻和阗。下有协办大臣1员,衙署有章京1员、笔帖式1员、委笔帖式5员,贴写4员,分管印房、粮饷、军台诸事。隶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同治三年(1
见“耶律璟”(130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