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1—1043辽后族、学者。小字胡独堇,又作陈六。契丹族。为国舅详稳※萧陶瑰子,是辽圣宗钦哀皇后※萧耨斤之弟,辽兴宗仁懿皇后※萧挞里之父。史载其廉谨有礼法,仗义执言,政绩显著,时称“国宝臣”。著有《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又称龙崩嘎央,意为“低骨头”、“黑骨头”。旧时珞巴族区分等级的俗称,与“龙崩达把朗”(白骨头)相对称,指※麦让、※伍布和※涅巴三个等级。
蒙古族传统居住习俗。蒙古语音译,单数为“乞鲁额”,意为聚马处。最早见于《蒙古秘史》。《元史》等亦有记载,其注云:“禁外系马所也”。指成吉思汗在宫帐外设一系马所,由专人管理,马匹不得进入禁区。从古代至清
见“阿里钦部”(1224页)。
见“甲郡马”(559页)。
即“贡龙”(993页)。
见“阻午可汗”(1259页)。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5世纪人。属聂谿卡家族。被帕竹阐化王查巴坚赞委任为乃乌宗本(相当今县长)。迎请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创始人宗喀巴师徒为其根本上师,曾助缘兴建吉祥哲蚌寺,力助举行拉萨传招大法会
地名。一称东科尔。位于今青海湟源县。雍正五至六年(1727—1728)置。为青海蒙古、西宁四十族与内地商民市易场所。初设参将1员、千把总3员,隶西宁县管辖。乾隆五十七年(1792),被定为丹噶尔厅所在
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在一口大铜锅中将水烧沸,由巫师将两根草杆并在一起放进水中,若草杆仍并拢一处没有分离,表明原告有理、被告无理,反之表明被告理直、原告理曲。解放前僜人常以此法断定事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