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爱和卫。永乐七年(1409)八月置。《满洲源流考》改作爱哈卫,并说清代有爱河,即位于凤凰城(今辽宁省凤城县)东北爱哈边门外的爱哈必喇。今有人定在图们江上游阿也苦河流域。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爱和卫。永乐七年(1409)八月置。《满洲源流考》改作爱哈卫,并说清代有爱河,即位于凤凰城(今辽宁省凤城县)东北爱哈边门外的爱哈必喇。今有人定在图们江上游阿也苦河流域。
碑名。原碑在云南省昆明市劝业场城隍庙内。清嘉庆八年(1803)十月,云南丽江府(治今丽江纳西族自治县)与昆明等地官绅立。碑高约170厘米,宽约100厘米,无碑额,碑文28行,满行70字,右行,正书。内
?—1864清末贵州回民起义首领。贵州盘县人。回族。出身贫苦农民家庭。幼习武术,为当地名拳师。咸丰八年(1858),因不堪恶霸及官府欺压,与马河图率大坡铺回民揭竿而起,攻占亦资孔城(盘县分县城)、安龙
明代乌思藏古地名。又作答笼。在今西藏林周西境。正统十一年(1446),其地喇嘛泥麻札失、想初领占等各遣使入朝贡马、赐宴及彩币等物。后,依明廷定例入朝进贡。
毛南族旧称。又作“冒南”。起源于宋以后的地名或族名“茅滩”、“茆滩”、“茅难”。分布于庆远府恩恩县(今广西环江)。无文字,操毛南语。信仰多神。以农耕为主。是毛南族的直接祖先。参见“毛南族”(360页)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帖鲁为※遥里部下之一石烈。
参见“墨竹工卡”(2509页)。
见“木荣嘎”(257页)。
贵州彝文史书。流传于黔西北、滇东北地区。约成书于清初,作者不详。主要记载水西(今鸭池河以西,大方、黔西二县及其周围地区)、茫部(今云南镇雄县一带)两个统治家支晚期的史事传说,尤其详细地记述了这两个家支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
宋代诚、徽州领主。一名杨通蕴。诚州(今湖南靖县)人。侗族。五代时大姓豪族,十峒总首领※杨再思之后裔,世袭其爵。唐时为溪峒州,宋初杨氏居之,号十峒首领,以其族姓散掌州峒,史称“诚州杨氏”。因其才雄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