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
清末,地方政府在土族地区征收赋税时,将百姓按财产多寡所划分的等级。分为四班或五班,入第一班者最富有,二班次之,末班最穷。反映出社会上贫富不均,阶级分化现象较前突出,并产生了一批新的地主。
清末,地方政府在土族地区征收赋税时,将百姓按财产多寡所划分的等级。分为四班或五班,入第一班者最富有,二班次之,末班最穷。反映出社会上贫富不均,阶级分化现象较前突出,并产生了一批新的地主。
见“萧耨斤”(2000页)。
金末将领。契丹族。宣宗时,为节度副使。时蒙古军大举南下,中都(今北京)失陷,宣宗迁都汴京(今河南开封)。山东、河北纷起抗金,金朝危机四伏。兴定元年(1217),河南亦爆发起义,四月,南阳五朵山千余人举
清代对部分赫哲族的称呼。一作额登哈喇。因其男子不剃发,又有不剃发黑斤之称,俗呼短毛子。史记其所在不尽相同,主要分布在黑龙江下游中段两岸附近。清咸丰八年(1858),根据不平等的《中俄瑷珲和约》,其地割
见“白裤瑶”(604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纳克布伯克、讷克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匠役营造等公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县名。位于青海省东北部湟水下游,东北接甘肃省永登、天祝二县,东南邻土族自治县,南界化隆回族自治县。周秦时为西戎羌人居地,自汉代屯兵田设郡县始,“地随内属”。魏晋时,鲜卑人迁入。南北朝隶吐谷浑。隋置湟水
晋代匈奴官号。为十六王之一。分左右。位在左右显禄王之下。为单于辅臣。皆由单于弟充任。
见“土河”(63页)。
573—608隋朝少数民族地方官员。岭南宁越郡钦州僚人(壮族先民)。隋朝钦州刺史※宁猛力次子。开皇十四年(594),入朝,授大都督。仁寿二年(602),加赐仪同三司。卒于任上,葬钦州石狗坪。
东北古族名。见于《辽史》。位于契丹东北。民穴居,肤黑,以牙锐类鼠,故名。曾累犯契丹通化(今内蒙古陈巴尔虎旗浩特陶海古城),迫其东南移600里。一说即黑车子室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