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禅七世
见“丹白尼玛”(377页)。
见“丹白尼玛”(377页)。
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以所辖唐古(※党项)族民户所置,为圣宗34部之一。其部民原为契丹皇族诸宫奴隶,后户口蕃息,时圣宗释免奴隶,置部,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部族军屯住本
蒙古汗国政区名。元太宗于乙未岁(1235)建(一说建于太宗五年,1233)。治所故址在今吉林省农安县,或说在前苏联乌苏里斯克(即双城子)相对的克拉斯诺雅尔山城;一说在今黑龙江省东宁县境;有说为今辽宁开
即“东西曹”(511页)。
北齐官员。字士欣。匈奴赫连氏,夏国主赫连勃勃之后。北魏永安元年(528),以军功为济州别驾。普泰元年(531),高欢起事后,劝济州刺史侯景背离尔朱氏归附欢。授林虑太守,在郡期满,改临漳令。天保(550
?——1723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舒穆禄氏。一等侯伊尔德之孙。顺治十八年(1661),袭一等侯爵,授散秩大臣。康熙十九年(1680),擢正黄旗蒙古都统。二十一年,调正黄旗满洲都统。二十七年(168
见“赖和木图拉”(2314页)。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置于元代,初称龙潭安抚司。治所位于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后明玉珍将其改为长官司。明洪武八年(1375),改安抚司。二十三年(1390)废。永乐四年(1406)复置,以田应虎充安
西夏党项族风俗。作战不以败逃为耻,兵败后三日复至其处,捉人马射杀,或缚草人埋于地,群射而还,以为厌胜。
清宗室、大臣。满洲正蓝旗人。爱新觉罗氏。理藩院尚书※延煦之子。光绪二年(1876)进士,累官理藩院侍郎。二十四年(1898),戊戌变法维新失败后,在朝汉官罹法网者众。其秉公直谏,独奏论刑狱贵持其平,不
即“古代蒙古汗统大黄史”(444页)。